巴彥淖爾市文化體育局

(五)指導全市文藝和體育人才的培育工作。 研究制定全市藝術、文博工作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研究制定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文化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文化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文化體育事業各項經費並對其使用實施審計監督。
(二)指導全市文藝創作、演出、競賽訓練,承擔、組織管理全市重大文化體育活動。管理指導全市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展覽館、藝術和體育學校和業務訓練點的業務建設,組織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三)巨觀管理全市文物考古事業,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文物走私犯罪活動,貫徹國家文物保護法,監督指導文物的保護和利用。
(四)依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法規,負責監督指導全市文化市場和體育市場的管理與稽查工作,按規定負責分工範圍內的文化市場和體育市場管理工作;嚴格執行上級關於體育經營從業條件,審批程式和辦法。
(五)指導全市文藝和體育人才的培育工作。管理社會文體事業,指導社會各類文體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承擔組織全市體育彩票的發行和銷售工作。巨觀管理、指導全市電影事業,積極培育電影市場。
(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新聞出版管理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參與研究制訂本地區新聞出版的政策、法規、條例,並監督實施。
(七)研究制訂本地區新聞出版業的發展規劃、巨觀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 擬訂本地區新聞出版的經濟政策和有關的經濟性巨觀調控措施。
(八)對本行政區域新聞出版活動實施監督管理;查處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監督管理行政區域內的印刷業。
(九)參與研究制訂本地區出版物市場的巨觀調控政策、法規並指導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非法出版物;參與研究制訂本地區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和計畫,並組織對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集中行動和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管理新聞出版方面的對外交流、貿易合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著作權工作,依法實施著作權保護,調解糾紛,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
(十一)負責編制本地區新聞出版業科技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本地區新聞出版業的科技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巴彥淖爾市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綱要》及有關政策措施。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自治區文化廳、體育局、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文體局(新聞出版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綜合材料的起草和機關文書檔案、機要和調研信息工作;編制文化體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管理好本系統國有資產、搞好機關的後勤保障。
(二)人事科
協助黨組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組織路線,做好優秀中青年幹部的選拔工作,抓好本系統幹部職工的管理教育,負責黨組有關檔案的草擬和會議記錄,完成全系統幹部實績考核和幹部年度考核,承辦本系統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指導全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業務,完成局屬各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畫生育工作,巨觀指導工青婦群團工作。依法對內部單位進行審計監督。
(三)文化科
文化科的職能中去掉藝術、文博管理職能。調整後的職能為:研究制定全市社會文化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完成各項社會文化建設任務,負責指導全市圖書館、展覽館、群藝館、文化館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全市業餘文藝創作和學術交流,開展社會文化工作調研,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業餘文藝調演。管理指導全市電影事業。
(四)藝術文物科
研究制定全市藝術、文博工作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市直藝術表演團體和旗縣市烏蘭牧騎的藝術創作和藝術演出活動,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文藝活動,指導精品劇節目生產,負責推薦、申報“五個一工程”優秀劇節目,指導全市藝術人才的培養。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站)業務建設,監督檢查全市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打擊文物犯罪活動。
(五)文化市場管理科
文化市場管理科的職能中加入新聞出版管理職能。調整後的職能為: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市場、新聞出版管理的具體意見和辦法,依法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的管理、監督、檢查,指導整頓規範文化市場經營秩序,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負責全市文化執法人員和文化經營用戶法規培訓。對本行政區域內新聞出版活動和著作權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查處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違法違規活動,依法實施著作權保護。
(六)競訓科
負責制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大型青少年體育比賽和承辦自治區在全市舉辦的青少年體育賽事,指導各旗縣區的競技體育和青少年訓練工作,選拔組建參賽運動隊參加全國、全區有關比賽,抓好全市青少年訓練網路,培養和輸送優秀體育人才。指導全市國家等級裁判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審批和申報等級裁判員和運動員工作。
(七)群體科
研究制定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眾體育工作的法規政策,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負責指導全市民眾體育工作,指導開展社會性群體活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大型群體活動和體育競賽活動。選拔組隊參加全國、全區民眾性體育競賽,開展群體工作爭先創優。積極培育體育產業,依法管理、指導體育市場,嚴格執行上級關於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審批程式和辦法,管理髮行體育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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