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十)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檔案蒙文翻譯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法制工作事項。 (三)秘書一處

主要領導:

政府秘書長:李茂龍
市長助理:呼禾、江峰、常青 
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劉樹森
政府副秘書長:邢國良、白立華、王惠忠、雲席日夫、高茂龍、趙永君、田文化、任逸群、蘇亞拉圖、譚慶順、朱寶順、尹兆平、蘇亞拉圖
地址:巴彥淖爾市西區寫字樓 5樓 6樓
領導分工:
李茂龍秘書長 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主持政府機關工作,領導市政府辦公廳系統工作。負責協調市監察局、審計局,聯繫市委秘書長、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政協秘書長。
呼 禾市長助理 協助何永林市長、藺富民副市長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工作。
江 峰市長助理 協助何永林市長、王建平副市長工作。
常 青市長助理 協助何永林市長、賀福寶副市長工作。
劉樹森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負責處理政府辦公廳日常事務,主持外事辦公室工作, 分管辦公廳各處室及廳屬單位(含地誌辦、機關事務管理局、綜合辦公大樓物業管理服務中心、臨河賓館)。負責協調市財政局、地震局、市委政府督查室、市委政府新聞辦公室、政府法制辦公室、網路信息管理中心、申遺辦、河套文化研究所(陰山岩畫保護與研究院)工作。
聯繫: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各民主黨派、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
邢國良副秘書長 負責協調市農牧業局、河套灌區管理總局(水務局)、防汛辦、林業局(烏拉特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烏蘭布和防沙治沙局)、農墾局、農機化中心、新農村新牧區建設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辦公室(中低產田改造項目建設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革命老區建設辦公室)、供銷社、森警大隊工作。
聯繫:市氣象局、中國林科院磴口實驗局、農村信用聯社。
白立華副秘書長 主持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工作。
王惠忠副秘書長 負責工業經濟方面的協調工作,主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工作。
雲席日夫副秘書長 負責國家安全方面的協調工作,主持市國家安全局工作。
高茂龍副秘書長 負責行政審批方面的協調工作,主持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工作。
趙永君副秘書長 負責機場、 鐵路建設方面的協調工作, 主持支線機場鐵路建設項目辦公室工作。
趙 峰副秘書長 負責信訪方面的協調工作,主持信訪局全面工作。
任逸群副秘書長 負責協調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金融工作辦公室、中小企業擔保中心、巴彥淖爾經濟開發區工作。
聯繫: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電業局、 郵政局、 石油公司,各銀行及保險、證券、 通信機構。
田文化副秘書長 負責協調城市土地審批管理方面的工作,協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規劃局、人民防空辦公室( 民防局)、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區建設辦公室( 城投公司)、土地收儲中心、雙河區開發建設指揮部。
譚慶順副秘書長 負責協調市公安局、司法局、民族事務委員會( 宗教事務局、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交通運輸局、環境保護局。
聯繫: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巴彥淖爾市國家安全局、邊防支隊、消防支隊、武警支隊、公路機構。
朱寶順副秘書長 負責協調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統計局、商務局(口岸工作辦公室)、國土資源局、貿易促進會(招商局)、糧食局工作。
聯繫:市工商聯、國家統計局巴彥淖爾調查隊、菸草專賣局、鹽務管理局、各鐵路機構。
尹兆平副秘書長 負責協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雙擁辦)、教育局、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河套大學工作。
聯繫:巴彥淖爾軍分區、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殘疾人聯合會、科學技術協會、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老齡委員會、總工會、共青團、婦聯。
蘇亞拉圖副秘書長 負責協調市文化體育局(新聞出版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廣播電影電視局、旅遊局工作。
聯繫:市哲學社會科學聯合會、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紅十字會、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各新聞單位、內蒙古廣電網路公司巴彥淖爾分公司。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負責起草和審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組織起草市政府領導的講話和工作報告。
(三)研究辦理市直部門和旗縣區人民政府向市政府請示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呈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有爭議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五)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項。
(六)督促檢查市直部門、旗縣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公文、決定事項、會議紀要以及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並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七)加強調查研究,超前主動服務,為領導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建議或意見。
(八)組織、指導市政府各部門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工作並承擔部分議案、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
(九)負責政務信息及市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
(十)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檔案蒙文翻譯工作。
(十一)負責部門檔案的收登、傳遞、分發、保管、檔案資料的提供。
(十二)負責辦公廳及所屬管理部門的機構編制、人事、黨建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法制工作事項。
(十四)負責市政府的政務總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地區、各部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十五)管理信訪辦、外事辦、法制辦、地誌辦、駐京聯絡處、行政服務中心、信息網路中心(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金融辦、巴彥淖爾賓館、臨河賓館。
(十六)承辦市政府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廳內設12個職能處(室),機構規格均為科級。
(一)文電處
負責市政府、政府辦公廳文電收文運轉、文稿核改、印鑑管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會議審批等工作;負責政府黨組會、常務會議、政府組成人員會議等會務工作。
(二)會議處(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各類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安排市政府領導內外事活動,編寫領導周工作計畫;負責辦公廳24小時值班及受理上級機關和市直部門、旗縣區向市政府布置及匯報情況的登記處理工作;負責機關內上班時間來人來訪接待、登記聯繫工作;負責維持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三)秘書一處
負責綜合和報告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的重要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起草市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綜合性會議材料和市政府主要領導講話;負責市政府戰略性決策前的調研、論證;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課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秘書二處
負責聯繫農牧業經濟和扶貧開發部門的有關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秘書三處
負責聯繫工交、招商貿易、發改、財政、金融等城市經濟部門有關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秘書四處
負責聯繫社會事業發展、社會管理、城市建設等管理部門有關工作;承擔相關文稿起草、會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信息處
研究制訂政務信息工作計畫;承擔政務信息採集、整理、傳遞上報等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化建設及信息資源網路化建設;承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人事處(老幹部管理處、機關黨委)
負責市政府辦公廳及所屬管理部門的機構編制、人事和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廳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管理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翻譯處
負責市政府檔案蒙文翻譯及其它蒙文翻譯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法制辦公室
負責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修改;對各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核把關;負責指導全市法制工作;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等在市內的執行情況;承辦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訴訟事務;負責市直執法機關工作人員的培訓、發證、執法監督管理;負責聯繫指導巴彥淖爾仲裁委員會工作;承辦上級法制部門和市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一)外事僑務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政策法規;負責政府有關僑務方面的工作;負責草擬全市外事管理工作計畫、規定;管理指導全市涉外活動中的外賓禮儀工作;承辦因公出國及邀請外賓來市事項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友好地區和部門及外事接待工作;協助做好對外宣傳和教育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二)督查室
負責督促檢查市政府重要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督查情況;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督查事項;承擔政府及辦公廳有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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