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佩之

巨佩之(1903~1975),原名巨同珊,山東省文史館副館長,臨朐縣盤陽鄉北博崖村人。194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東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政法辦公室副主任、省人委辦公廳辦公室主任、省文史館副館長等職。“文化大革命”時期,曾多次被揪斗、抄家,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於1975年6月30日含冤去世。

基本信息

巨佩之(1903~1975),原名巨同珊,山東省文史館副館長,臨朐縣盤陽鄉北博崖村人。1925年省立第四師範畢業後,曾先後在臨朐縣、新泰縣、青島市及河南新華縣等地任國小教員、校長。1932年5月,在青島因參加“赤色互濟會”(共產黨的外圍民眾組織)而被捕。1939年8月參加革命工作。次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0年2月,擔任豫皖邊區永城縣人民政府教育科長。1941年5月,至1946年1月,在淮北行政公署任職。1946年2月,任魯中三專署秘書;同年11月,任臨朐縣政府司法科科長。期間,因支前工作成績顯著,榮立一等功,受到魯中三軍分區支前司令部的嘉獎。
1949年3月,他擔任臨朐縣政府縣長,時值臨朐解放不久,瘡痍滿目,百業待興。在3年多的任職期間,他領導縣政府與全縣人民,在結束土改的基礎上,恢復發展生產,興修老龍灣引泉工程,增加烤菸種植面積,推廣桑蠶良種。為加強治安管理和反對社會醜惡現象,他親自起草或具名發布過“為嚴禁賭博事”、“為禁止束縛婦女虐待婦女事”、“為禁種大煙事”等布告和通令。同時,大力發展教育,除千方百計創辦學校,組織學齡兒童入學外,還大辦冬學和識字班,開展掃盲運動。
1952年8月,他調任昌濰專員公署民政科長。1956年起,先後擔任山東省人民委員會辦公廳政法辦公室副主任、省人委辦公廳辦公室主任、省文史館副館長等職。
“文化大革命”時期,曾多次被揪斗、抄家,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於1975年6月30日含冤去世。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後,中共山東省委於1980年為其平反昭雪,恢復名譽。1985年,臨朐縣人民政府將他的骨灰由濟南接回,安放於朐山前革命烈士陵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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