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左權縣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左權縣監察局合署辦公,履行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對縣委、縣政府負責。左權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是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專門機關,受縣委和市紀委的雙重領導;左權縣監察委員會是負責行政監察工作的職能部門。左權縣紀委、監察局內設辦公室、宣傳教育室、黨風廉政建設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舉報中心)、檢查室、執法監察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行政效能監察室、監察綜合室。左權縣紀委監察局設行政、事業編制27名,其中紀委書記1名,副書記2名,監察局長1名,常委(兼監察局委員)3名,室主任9名。領導分工
孫力:縣紀委副書記,負責縣紀委監察局日常工作、機關建設、機關支部,分管辦公室、黨風室、宣傳教育室、信訪室、案件檢查室以及農廉、懲防體系建設等工作。劉晉才: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主持縣監察局全面工作;分管糾風室、執法監察室、效能監察室、案件審理室、行評辦、治賄辦、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鬥爭領導組辦公室以及監察綜合等工作。
趙瑞峰: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糾風辦主任。協助劉晉才同志抓好案件審理工作;負責糾風室、行評辦、治賄辦等全面工作。
張東偉:縣紀委常委、監察局副局長、效能室主任。協助孫力同志抓好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行政效能監察室以及監察綜合等全面工作。
高晉中:縣紀委常委、信訪室主任。協助孫力同志抓好案件檢查工作;負責信訪室全面工作。
武美英:縣紀委常委。協助孫力同志抓好黨風室以及農廉、懲防體系建設等全面工作。
劉憲江:縣監察局副局長、執法室主任。負責執法監察室以及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等全面工作。
常亮:縣監察局副局長、辦公室主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分析、收集、整理全縣紀檢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情況,負責以縣紀委、監察局名義與市紀委、市監察局、縣委、縣政府及各部門的聯繫工作。負責工作計畫、總結、請示、報告、信息、簡報和重要檔案的起草,文書材料和案卷的立卷、歸檔及保管;負責檔案印製、印發和機要檔案傳閱;負責接待、會務和領導日常活動的安排;負責本機關的財務經費、固定資產、會議接待等行政事務以及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參加起草、修訂紀檢監察有關政策規定;負責黨的紀檢檢查工作、行政監察工作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監督監察紀檢、監察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落實情況;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法規、業務建設;負責本機關幹部和縣紀委、監察局派駐各部門紀檢組以及鄉鎮紀委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調查研究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組織、思想建設情況;負責本委機關的人事、勞資、獎勵工作;負責對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宣傳教育室
對黨員和政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的教育;負責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指導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
(三)、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狀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意見;綜合分析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鄉鎮黨委、縣直黨組織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山報告;負責具體組織全縣性的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負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性工作;負責對鄉科級領導幹部進行廉政談話。
(四)、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本機關檢查處理的案件;審理報送上級紀委、監察局批准的案件;審理下級紀委上報的特別重要或複雜的案件;審理下級紀委對同級黨委處理案件的決定有不同意見請求予擬複查或複議的案件;審理行政、司法等部門移送的案件;對下級所辦案件進行審核和量紀平衡;受理縣委、縣政府、縣紀委、縣監察局批准的案件中黨組織、黨員、國家公務員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對處分或結論不服的申訴;審理領導交辦的其他案件。
(五)、信訪室(舉報中心)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督促、催辦轉請下級紀檢部門承辦的控告、申訴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訪問題;詢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拓寬信訪渠道,為領導提供重要信息。
(六)、檢查室
負責對全縣黨政領導違反黨紀政紀案件檢查工作,以及人大、政協、群團、縣檢察院、縣人民法院的黨紀案件檢查工作;負責對下級紀檢監察案件檢查工作的協詢、指導工作;負責對本委涉及經濟領域違紀案件的財務審計方面的調查工作。
(七)、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縣直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情況;提出執法監察工作的計畫、建議,負責執法監察情況的綜合工作;根據中央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參加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有關檢查活動;具體組織本委開展的全縣性的或重點執法監察活動,並對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法違紀案件及時進行查處;具體組織和參與對鄉 (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並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違紀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負責監督、檢查縣直各部門、各行業的行風建設;受理對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舉報,查處行業不正之風案件;綜合分析全縣糾風工作情況,研究加強行風建設的對策、措施;承辦縣糾風領導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糾風室
負責監督、檢查縣級各部門、各行業的行風建設;受理對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舉報,查處行業不正之風案件;綜合分析全縣糾風工作情況,研究加強行風建設的對策、措施;承辦縣糾風領導組及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