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遂

自厘閣署事,至亡之日,甲子日才半;自生之日,至亡之日,甲子年減三。 不久,崔遂病,十數日後,於元和六年一月十三日卒,時年由“自生之日,至亡之日,甲子年減三”,知為57歲。 其於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擢為秘書省秘書郎,新官上任方一月便辭世,即所謂“自厘閣署事,至亡之日,甲子日才半”。

崔遂

則所隱之德未章明。以章明入官,尉夏陽縣佐曹、左武衛,又尉河南府兩屬縣。雖官小政難,終道香事理,故開入陝州,長史房式,請公於天子共主運米事。詔書下,如請,加御史,則聞賢士大夫。惜公不同,立主上前,言四方難言事,皆有咨嗟聲。其時,內外大官,有薦公書數封,繼入禁中,上不能集。公於房式府,遲遲未下,房改官於洛,公亦離陝,乃得舊薦章發揚,拜郎秘書省。自厘閣署事,至亡之日,甲子日才半;自生之日,至亡之日,甲子年減三。則蘊中萬事,與公同休。

祖上之人

祖紹,冀州武邑令。祖頂,同州白水令。父譒,蘇州司法參軍。自武邑以上,往往官,歷代有道朝廷,故至德下流,家聲不舊。夫人天水趙氏,撫領二子八女,行母儀喪禮,未嘗不相合於古之人所尚禮度。公前年許仍叔,婿第六女,雖未得近吉日,覺留愛在情,故序墓銘以云:不生貴生,生之貴仁;仁而不易,既仁貴聞。間之不年,何如未然;妻子痛此,哭聲如鋒。來入人耳,如刺於中;所留以名,所亡以形。留者幸久,不慰哀情;生也之意,知乎冥冥。
儒林郎、試太子家令、寺丞張文哲書兼篆蓋。
崔遂之先人見於《新唐書·宰相世系表》:“紹睿,武邑令”,“頂,白水尉。”[24]為博陵第二房崔氏後裔,惟武邑令名當據志糾刪一字。父譒及二子令懿、令嗣,不見於載籍。

崔遂的官職和事跡

崔遂的官職品位較低,青史留名姓而無傳略。憲宗元和四年(809)十一月,彰義軍節度吳少誠卒,“五年三月,授遂王宥節度,以彰義軍兵馬使兼申州刺史吳少陽為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左散騎常侍、權知蔡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彰義軍節度申光蔡等州觀察等使留後,仍賜上柱國。初少誠疾亟,家僮單于熊兒者,偽以少誠意取少陽,至時,少誠已不知人,乃偽署少陽攝副使,知軍州事,少誠子元慶,年二十餘,先為軍職,少陽密害之,及少誠死,少陽自為留後,時王承宗求繼士貞位,不受詔,帝業以討承宗,不欲兵連兩河,乃以宥王遙領,少陽為留後焉。五年七月庚子,鎮州王承宗遣節度巡官崔遂上表二封,乞自陳首兼請吏員輸其常賦”[25]。其“節度巡官”職亦見於《舊唐書·王武俊傳》[26],而《舊唐書·憲宗本紀》卻記其為王承宗上表時為“判官”[27]。崔遂所依附並隨之入陝州赴洛陽之房式,兩《唐書》有傳[28]。憲宗元和四年(809)十二月,“以陝虢觀察使房式為河南尹”[29],五年十二月,“以河南尹房式為宣州刺史、宣歙池觀察、採石軍等使”[30]。則崔遂由其舉薦“請公於天子共主運米事”,約在元和三、四年間。即請遂與式共同管理黃河陝州虢州段舟船漕運事,黃河三門之險即在其境。將江南漕米由洛陽西運京師長安,為朝廷效力,此乃唐代歷屆皇帝十分關心的京城百萬官民的吃飯問題,“舊制,每歲運江淮米五十萬斛,至河陰留十萬,四十萬送渭倉”,至元和六年已“欠闕太半”[31]。
不久,崔遂病,十數日後,於元和六年一月十三日卒,時年由“自生之日,至亡之日,甲子年減三”,知為57歲。其於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擢為秘書省秘書郎,新官上任方一月便辭世,即所謂“自厘閣署事,至亡之日,甲子日才半”。

墓志銘的撰寫

2002年冬,洛陽市伊川縣馬營村域出土了一合唐代崔遂墓誌,青石質,長49、寬48厘米,行楷書25行,行26字。蓋同大,上玉筯篆4行,行4字:“大唐故秘書省秘書郎博陵崔公墓志銘”,撰志者乃墓主六婿李仍叔,書丹並篆蓋者亦地方書藝名家。此厘定、標點志文,簡作考述。唐故秘書省秘書郎博陵崔公墓志銘並敘
前鄉貢進士李仍叔纂

崔遂的死

陵崔公病,元和庚寅歲十二月二十八日。甚,明年一月四日。身體亡魂魄,十三日。二子令懿、令嗣,以二月八日從夫人哭護喪輿,發萬年縣永樂坊所終之舍,往河南縣伊汭鄉中梁村告都里。卜,四月九日吉葬於舊塋左地,凡附入棺墓者,皆合喪之禮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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