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簡介

根據中共崇州市委、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崇委發〔2011〕29號)精神,設立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簡稱市安監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市衛生局以下職責劃入市安監局:
1.貫徹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準的職責。
2.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的職責。
3.對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的匯總、分析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增加在職責範圍內對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進行監督管理,對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的職責。
2.加強對各鄉(鎮)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職責。
3.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成都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全市安全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監督各鄉(鎮)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牽頭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牽頭組織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三)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全市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承擔全市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和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五)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情況。
(六)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七)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工作;指導安全生產技術示範推廣。
(八)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牽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以及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相關統計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5個機構:
(一)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檔案、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辦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信息、安全、信訪、保密、政務公開、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負責開展安全生產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法規宣教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特種作業培訓和安全資格考核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綜合協調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監督管理;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參與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三)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督管理一科
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分解和考核;牽頭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指導市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監督鄉(鎮)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情況;對相關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督;依法監督天然氣、電力、醫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情況;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應急值守、事故接報處置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發布預警信息;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四)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督管理二科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工作;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參與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工作;負責職業危害隱患整改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向相關部門和機構提供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情況;參與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9名(其中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負責人5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崇委發〔2011〕29號相關規定聘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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