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岳金偉,男,出生於1980年,雲南省嵩明縣人。
2010年6月19日,岳金偉打電話給昆明家樂福超市白雲店稱放置了炸彈,索要30萬元,導致昆明市3家家樂福超市暫停營業,此後被警方抓獲。
2011年1月14日,昆明市盤龍區法院開庭審理了岳金偉敲詐勒索案,檢方指控其犯了敲詐勒索罪。
人物經歷
岳金偉的身份證信息顯示他的家庭住址在現盤龍區滇源鎮甸尾村大村59號。岳金偉國小畢業後就在家務農,幾年前入贅到同村的一姑娘家成了親,但只是按照農村風俗辦了宴席,沒有領取結婚證,在有了個男孩後,岳金偉“離婚”了。“離婚”後,岳金偉就到昆明打工,把孩子留在老家讓父親幫忙帶著,岳金偉很少回家,偶爾回家看孩子,也是來哥哥家,睡在哥哥家的沙發上。
岳金偉的哥哥表示,離婚對弟弟的影響很大,因為他發現弟弟離婚後就更不願和家人說什麼了。而岳金偉這次勒索家樂福超市30萬,主要原因可能不是欠債,而是離婚給他的打擊很大,受到了影響,還有可能是外出打工期間變壞了。
人物評價
提到岳金偉,村裡的人對他印象都很不好,稱他為“地痞”,這是因為岳金偉過去向村里人借了錢至今未還。時間長了,村里人都背著岳金偉叫他“地痞”,很少有村民喜歡他。
在村里開商店的李先生說,他不知道岳金偉究竟欠了多少錢,但他知道岳金偉向很多人借過錢,幾年前,岳金偉開過一輛貨車,後來聽說貨車都拿去抵債了。
岳金偉的哥哥對此則不以為然:“他到底欠別人多少錢我不知道,只知道他欠的債都不多,多的也只是幾百元。”在他的印象中,弟弟從來沒幹過什麼需要欠債的大事。
甸尾村委會的劉先生說:“其實岳金偉也不是多壞的人,只是長期沒有個固定的職業,欠錢都是前幾年年輕不懂事。”在劉先生的印象中,很少聽說岳金偉有打架滋事和賭博等事。劉先生認為,因為借錢不還,村民就叫岳金偉“地痞”有些過分了。
岳金偉曾經的岳父李先生說,他對這個女婿的印象一直不好。2006年,他借錢幫岳金偉買了一輛二手貨車,想讓岳金偉跑運輸,但後來貨車被人開走抵債了,而當初說好岳金偉負責還的5000元貸款,至今也沒有還。
案件信息
案發時間:2010年6月19日
案發現場:昆明家樂福超市白雲店
作案動機:“找不到工作,心情相當不好,決定在家樂福用炸彈勒索……”
始作俑者:岳金偉
岳金偉從超市正大門進入超市後乘電梯到三層的兒童玩具區,把雷管放到了一艘白色塑膠模型船里。此後,岳金偉打電話給昆明家樂福超市白雲店,稱在家樂福另外兩個店也放了炸彈,如果不給錢就引爆炸彈。
案件審理
庭審中,事情的始作俑者岳金偉對公訴人指控的恐嚇勒索家樂福超市一事沒有異議。他表示自己是因為一直找不到工作、心情不好,加上以前在自家開的礦上搞過爆破,才產生了用雷管冒充炸彈敲詐家樂福超市的想法。
岳金偉表示,得知幾個家樂福超市都暫停營業後自己知道事情“鬧大了”,於是叫對方不要送錢來了並關了機,結果還是被警方抓了。其辯護人云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曉山認為,岳金偉關機是想讓事情就此平息,屬於犯罪中止,使用的雷管已經作廢,請法庭從輕處罰。
公訴方則認為,岳金偉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應系犯罪未遂,因其明知事情已經敗露才放棄犯罪。其犯罪行為導致的社會影響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應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