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軍要

岳軍要

岳軍要,男,中共黨員,河南省許昌市襄城縣人,現為鄭州航院訴訟法教研室教師,兼職律師。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岳軍要岳軍要

學習經歷如下:1999年畢業於中國礦業大學,獲學士學位,同年在中建八局參加工作;2003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物證技術學專業碩士研究生,2005年畢業,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同

年7月到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任教至今。

本人主講《證據法學》與《物證技術學》兩門專業課,研究方向和專業特長為證據學和物證技術學。

主要作品

公開發表學術論文如下:《“單位證明材料”的證據作用分析》(人民法院報法學階梯欄目專題研究論文,2004年12月17日);《論鑑定程式》(鄭州航院學報(社科版),2006年第1期);目前正主持2006年度河南省社科聯調研項目《公民物證意識調查研究》、2006年度河南省教育廳軟科學項目《科學鑑定程式研究》以及2006年度鄭州航院教研項目《物證技術學在現代法學教育中的地位研究》。此外,參與了多項科研項目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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