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雞與鳳凰

山雞與鳳凰

鳳凰本是傳說中才有的鳥,現實中並不存在。故事中的過路人因為孤陋寡聞,見識少,錯把外形相似的山雞當成了鳳凰,並用“千金”買下,鬧出了笑話;另外,由於國人以訛傳訛,楚王偏聽偏信,不親自調查,不去了解,也留下了千古笑柄。這則故事的意義在於:做任何事情不要盲目信從,一定要去認真調查。

原文

楚人有擔山雞②者,路人問曰:“何鳥也?”擔者欺之曰:“鳳凰也!”路人曰:“我聞鳳凰久矣,今真見之,汝販之乎?”曰:“然則十金弗與③;請加倍”,乃與之。將欲獻楚王,經宿④而鳥死。路人不遑⑤惜其金,唯恨不得以獻楚王。國人傳之,鹹⑥以為真鳳,貴,欲與獻之。遂聞於楚王。王感其獻於己,召而厚賜之,過買鳥之值十倍矣。——《笑林》

注釋

鳳皇:即鳳凰,古代傳說中的鳥王。

山雞:鳥名,野雞的一種。

聞:聽聞。

直:正巧。

弗與:不賣。

乃:才。

宿(sù):一夜。

惜:吝惜。

惟:只。

遑(huáng):閒暇,空閒。

鹹:都。

宜:應該。

酬:給報償,此指出買價。

方:正要,正當。

與:給,給予。

過:超過。

直:通“值”,價值 。

恨:遺憾、不滿意。

譯文

一個楚國人外出時在路上碰到一個挑著山雞的村夫。因為這人未見過山雞,所以一見到長著漂亮羽毛和修長尾巴的山雞就認定它不是一個俗物。他好奇地問村夫:“你挑的是一隻什麼鳥?”那村夫見他不認識山雞,便信口說道:“是鳳凰。”這楚人聽了心中一喜,並感慨地說道:“我以前只是聽說有鳳凰,今天終於見到了鳳凰!你能不能把它賣給我?”村夫說:“可以。”這楚人出價十金。那村夫想:“既然這個傻子把它當成了鳳凰,我豈能只賣十金?”當村夫把賣價提高一倍以後就把山雞賣掉了。

這楚人高高興興地把山雞帶回家去,打算第二天啟程去給楚王獻“鳳凰”。可是誰知過了一夜山雞就死了。這楚人望著已經沒有靈氣的僵硬的山雞,頓時感到眼前一片灰暗。此刻他腦海里沒有一絲吝惜金錢的想法掠過,但對於不能將這種吉祥神物獻給楚王卻心痛不已。

這件事一傳十、十傳百,很快被楚王知道了。雖然楚王沒有得到鳳凰,但是被這個有心獻鳳凰給自己的人的忠心所感動。楚王派人把這個欲獻鳳凰的楚人召到宮中,賜給了他比買山雞的錢多10倍的金子。

虛偽的人竭盡欺詐之能事,而誠實善良的人在不明真相的時候,還是一味以自己的忠誠在對待別人。

啟示

這個故事用來比喻不辨真偽,或用作有所奉獻的自謙、自嘲之詞。唐李白《贈從弟冽》:“楚人不識鳳,重價求山雞。”另參見動物部·飛禽“楚郊鳳”、動物部·飛禽“楚客山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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