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志·物資志

1954年底,成立山東省人民政府物資供應局。 965年底,全省物資系統有獨立核算單位180個,職工7482人。 1981~1990年,全省共實現物資購進額1142.11億元,

《山東省志·物資志》 的編纂工作始於1983年,共查閱資料260萬字,1992年底完成初稿。 1993年6月評議志稿。經廣泛徵求意見,修改後送省史志辦公室總纂。1994年5月出版發行。 本志上限起自1954年底,部分資料適當上溯,下限至1990年12月底。除設概述、編後記和附錄的大事年表等資料外,正文設有物資計畫、物資供應、清倉利庫、回收節約拆船、物資儲運、財務物價審計、教育科技宣傳、勞動人事、行業管理、組織機構10篇,篇下設章節,計有34章116節。
新中國成立前,山東省物資流通的主要形式為自由購銷,沒有設定專門的行政管理機構。從事生產資料經營的私營工商業產生較早,但規模較小而分散,名稱也不統一。 新中國建立後40多年來,山東的物資工作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時期。 創建時期(1949~1958年)。為恢復經濟、穩定物價,山東省成立全國倉庫清理調配委員會華東分會山東支會。從1950年10月起,物資管理在省財政經濟委員統一管理下,由國營商業和工業部門銷售,並向有組織的物資流通體系發展。1952年5月30日,成立省人民政府財政廳物資管理局,管理儲備物資。1954年底,成立山東省人民政府物資供應局。1955年後,省物資管理業務由省財經委移交給省計畫委員會。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 計畫分配供應體制逐漸形成。 全省“物資申請單位”1953年為88個,1957年為498個; 國家統配、部管物資品種1953年為227種,1957年為532種;山東省申請分配的統配部管物資品種, 1953年為43種,1957年為242種;省物資供應局辦理供貨的物資,1957年達到8500萬元。 初獲發展時期(1958~1965年)。1958年,山東省圍繞中共中央關於物資工作批示,建立省、專(區)、縣垂直的物資機構,省物資廳統一管理專(市)縣各級物資部門的人、財、 物。設定專業經營公司統一銷售工作。並開展物資供應體制改革試點。到1 965年底,全省物資系統有獨立核算單位180個,職工7482人。 停滯徘徊時期(1966~1978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全省物資管理和物資流通受到嚴重破壞。 振興發展時期(1978~1990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山東省物資部門發揮物資流通主渠道作用, 對物資管理和物資流通進行改革和探討,收到巨大成效。1、物資購銷業務大幅增長。1990年,全省物資系統購、銷額分別為224.36億元和243.26億元, 分別比1978年增長15.46倍和14.60倍。1981~1990年,全省共實現物資購進額1142.11億元, 實現物資銷售額1221.49億元。2、主要物資供應量大幅增長。1981~1990年,全省累計供應鋼材1336.38萬噸,木材1819.6萬立方米,煤炭22351萬噸,水泥1601.7萬噸。 3、物資部門實力不斷增強,經濟效益顯著提高。1978年,全省物資系統定額流動資金周轉天數為104天, 1990年為35天;1990年實現利稅4.84億元。1978年,全省物資系統固定資產原值為1.29億元(不包括縣級物資部門) ,1990年底達到12.3億元;1978年流動資金2.07億元(不包括縣級物資部門),1990年為3.81億元。 山東省物資系統為國民經濟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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