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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小販中心建於組屋(公營房屋)或交通交匯處附近,尤其受到中下層民眾歡迎,性質和香港的大牌檔、冬菇亭相近。
小販中心運作模式於1950年代至1960年代開始興起,當初是政府為對付街頭無牌熟食小販而興建的。當時的小販中心因為衛生情況惡劣而知名,但後來政府開始加強管制,熟食小販需要符合一定衛生條件方能領牌營業。1990年代後期,新加坡政府開始改建小販中心改善環境,並將英文名稱由hawker centre改為food centre。
新加坡的小販中心由環境及水源部(Ministry of the Environment and Water Resources)屬下的國家環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建屋發展局(Housing and Development Board)以及裕廊集團(JTC Corporation)共同管轄,但由國家環境局管理。
時至20世紀,新加坡的小販中心逐漸被美食廣場(food court)取代。美食廣場多數設於購物商場內部,而且備有空調系統,較室外的小販中心涼快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