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導致兒童顱腦損傷的主要原因是墜落和撞擊,新生兒顱腦損傷主要由產傷引起。
臨床表現
新生兒顱腦損傷幾乎都是產傷所致,多因顱骨變形引起顱內出血,且常伴有腦缺氧損害,可表現為產後不哭,面色蒼白,四肢活動少,呼吸急促或不規則,體徵有顱骨變形,囟門張力增高、搏動差,四肢肌張力和肌力減弱或生理反射消失等。由於小兒神經系統發育不完善,穩定性差,故發生腦組織挫裂傷時,臨床反應嚴重,生命體徵紊亂明顯,容易出現休克症狀,患兒常有延遲性意識障礙,即傷後原發性昏迷短暫或缺如,但哭鬧不久後又陷入昏睡狀態,可持續數小時或嗜睡數天,常與繼發性腦損傷引起的二次昏迷相混淆,患兒還可出現頻繁嘔吐,頭痛,癲癇發作,頸項強直,雙側瞳孔不等大或眼肌運動障礙。局部腦組織損害時可出現肢體癱瘓或抽搐,失語和偏身感覺障礙。腰穿多有血性腦脊液,有腦膜刺激征,病程發展出現腦水腫或腫脹時可導致顱內壓增高,患兒表現有生命體徵的變化,患兒出現小腦幕切跡疝和枕骨大孔疝時,表現為意識障礙的加深,陣發性角弓反張,瞳孔不等大,光反射消失和呼吸循環功能的衰竭,小兒顱內血腫的臨床表現較輕,腦疝症狀出現較晚,但病情變化急驟,一旦瞳孔散大,迅即進入瀕危狀態。
檢查
1.CT可以發現顱骨骨折、腦內血腫、腦水腫、腦腫脹、腦挫裂傷等病理變化,是檢查的首選項目。2.X線平片可判斷有無顱骨骨折。3.MRI檢查可以配合CT檢查。4.腰椎穿刺對判斷是否有蛛網膜下腔出血或顱高壓有幫助,但應慎用,以免誘發腦疝。
診斷
根據外傷史容易診斷,但對判斷病情的輕重,損傷的範圍和類型,是否有血腫形成和繼發性損傷,仍需結合輔助檢查結果和病情的變化判斷。顱腦損傷的早期應注意監測生命體徵和神經系統症狀體徵的變化,應短期複查患兒意識狀態,瞳孔變化,自發運動及腦幹生理反射,隨時掌握病情的發展變化,做出相應的診斷和處理。
治療
對重度顱腦損傷患兒首先要保持呼吸道的通暢和循環功能的穩定,及早糾正失血性休克和肺通氣不足,腦損傷的治療重點應放在控制顱內壓增高上,必要時可進行顱內壓持續監測,對於嚴重挫裂的腦組織和有占位效應的顱內血腫而引發的顱內壓增高者,應手術儘早清除血腫,降低顱內壓的措施有:開始可用過度換氣降低血液中二氧化碳分壓來實現,無效時可套用滲透性利尿藥和激素治療,人工冬眠療法和亞低溫技術可減少腦代謝率,降低顱內壓,嚴重顱腦損傷的患兒可以試用,由於小兒維持水,電解質平衡功能較弱,因此在脫水治療的同時,必須注意防治低血鈉,低血鉀,代謝性酸中毒和過度脫水。一般情況下,在腦外傷後2~4天常因抗利尿激素不適當分泌綜合徵引起水瀦留,表現為稀釋性低鈉血症,此時血漿滲透壓下降,腦細胞內滲透壓高於細胞外滲透壓,易出現腦細胞內水腫,如果外傷早期大量輸液可致顱內壓增高的危險,因此小兒急性腦水腫的補液量應為:30~60ml/(kg·d)(年長兒),或50~100ml/(kg·d)(嬰幼兒),純糖液不適用,可用鹼性含鹽液,以糾正腦水腫時常伴有的代謝性酸中毒,對顱腦外傷後的癲癇必須及時控制,可用安定靜脈滴注,要避免與苯巴比妥(魯米那)同時使用,以免引起呼吸抑制。對於就診時昏迷的患兒,在處理顱腦外傷的同時還要注意是否合併有其他臟器和脊髓的複合性損傷,以免因延誤治療導致不必要的傷亡。對於輕型閉合性顱腦損傷有一過性意識障礙的患兒,應密切觀察病情的變化,一旦出現意識障礙加深,瞳孔不等大,應緊急行CT檢查,做出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