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手法
一、推法
用拇指或食、中二指指面沿同一方向運動稱為“推法”。推法主要包括“直推、旋推、分推”三種。“直推”是在表皮進行操作,不要推擠皮下組織。“直推法”常用於“線狀”穴位。“旋推”也是只作用於表皮,不得帶動皮下組織。“旋推法”主要用於手部“面狀”穴位。“分推”可橫如直線,也可彎曲如弧線。
二、拿法
“拿法”是用拇指和食、中兩指相對用力(或用拇指和其餘4指相對用力),提拿一定部位和穴位,做一緊、一松的拿捏。拿法動作要緩和而有連貫性,不要斷斷續續;用力要由輕到重,不可突然用力。“拿法”刺激較強,常配合其他手法套用於頸項、肩部、四肢上的穴位和肌肉較豐滿的部位。
“按法”是用手指或手掌按壓小兒的一定部位或穴位,逐漸用力向下按壓。主要包括三種形式,分別為:“拇指按法”、“中指按法”和“掌按法”。“按法”是一種刺激較強的手法,常與“揉法”結合套用,組成“按揉”複合手法。“按揉”就是先按後揉,或者邊按邊揉。
四、摩法
“摩法”是用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指腹或手掌掌面放在一定部位上,以腕關節帶動前臂,沿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做環形撫摩。頻率是每分鐘摩動120次。
五、捏法(捏脊)
捏法是用拇指、食指、中指三指輕輕捏拿肌膚,作用於背部正中,又叫“捏脊”。從“長強穴”到“大椎穴”成一直線;操作時應由下向上捏拿。捏脊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拇指在前,食指在後;另一種是拇指在後,食、中兩指在前。在捏脊時每捏3~5遍後,在第4或第6遍時,每捏3次,將肌膚捏住向上提拉一次,稱“捏三提一”,也可以“捏五提一”。
六、揉法
“揉法”是用手指的羅紋面、大魚際或手掌,作用於一定的部位或穴位上,做環形揉動。一般以每分鐘揉120-160次為宜。“揉法”分為“指揉法”、“掌揉法”和“魚際揉法”。用手指的羅紋面作用於穴位做環形揉動叫“指揉法”;用手掌的大魚際作用於治療部位做環形揉動叫“魚際揉法”;用手掌(掌跟)作用於治療部位做環形揉動叫“掌揉法”。
七、掐法
“掐法”是用指甲著力重按穴位。運用掐法時要用指甲垂直用力按壓重刺,不得摳動而掐破皮膚。“掐法”是強刺激手法之一,常用於點刺穴位,是“以指代針”之法。掐後常用拇指揉法,以減緩局部不適。
八、擦法
“擦法”是用手掌、魚際或食、中指二指羅紋面著力於一定的部位,做往返的直線擦動。包括“指擦法”、“魚際擦法”和“掌擦法”。擦時不論是上下方向或左右方向,都應直線往返,不可歪斜;往返距離要長。著力部位要緊貼皮膚,但不要硬用壓力,以免擦破皮膚。用力要穩,動作要均勻連續、呼吸自然,不可屏氣。
九、搓法
“搓法”是用雙手的掌面夾住或貼於一定部位,相對用力作快速搓轉或搓摩,並同時作上下往返的移動。可以用雙掌小魚際(手掌內側,即近小指的一側肌肉隆起的部分)夾住某部位作搓揉;也可以用單掌貼於某部位作單向搓摩。“搓法”用於上肢時,要使上肢隨手法略微轉動;“搓法”用於腰背、脅肋時,主要是搓摩動作。搓法常用於腰背、脅肋及四肢。
手法基本要求
小兒推拿手法的基本要求是:輕快柔和、平穩著實。輕是指手法操作時所用的力度輕,快是指手法操作時所用的頻率快,柔和是指操作手法要均勻柔和,平穩是指在操作時手法所用的力度和頻率要始終如一,著實是指手法操作時要緊貼穴位的表面,有輕而不浮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