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對立違抗性障礙國外報導的較多,對立違抗性障礙的基本特徵是違抗、敵意、對立、挑釁、粗野、不合作和破壞行為,常在童年早期出現,青春期達到高峰。這些特徵決定了其對家庭、學校、社會帶來了極大的麻煩。Levy在1955年最先描述了精神障礙兒童中對立情緒及對立行為的存在。由於不同的環境、人口、社會經濟背景、性格特徵、年齡、性別和評估方法的差異,對立違抗性障礙患病率的報導存在較大的差異。患病率一般在2%——16%。國內據孫凌報導,2000年採用DSM一Ⅳ的對立違抗性障礙診斷標準對長沙市673名小學生和國中生調查,結果47例相符合,發病率為8%。可見,對立違抗性障礙我國並不少見。尤其是,多動症合併對立違抗性障礙在我國兒童中非常常見,它們影響著與之相關的各個領域,包括社會、學校、家庭以及教師、父母和對立違抗性障礙兒童的心理。病因
發育和學習理論對對立違抗性障礙的病因學和病理學提出了不同的觀點。
發育理論認為,對立違抗性障礙是個體發育固著於肛戀期(個體從所依戀的對象分開期)和“認同危機”期(由Erikson提出,即認為青春期是個體形成自我認同的時期,此時個體試圖自主而又自我懷疑)的一種表現。這一理論反映了個體適應的失敗。在這個時期中,個體一方面希望自主、獨立,另一方面又希望依賴,兩者的矛盾衝突未能適當地解決而導致了消極的對抗和不順從。
學習理論認為,對立違抗性障礙的症狀是陰性強化的結果。家長和老師常對孩子的對抗行為進行提醒、責備、訓誡、懲罰,試圖改變孩子的對抗行為,使其順從,而這些陰性強化反而增加了不順從的頻率和強度。父母或老師對這些違抗行為的過分關注有可能使之強化而重複出現,例如父母常對違拗的孩子在保持房間整潔、收拾餐具、洗澡、不去打斷別人講話或接下茬、做作業和練鋼琴等問題進行訓練。在孩子的努力過程中,父母常以恐嚇和不成功的懲罰來威脅孩子,卻又時常被孩子執意不服從所激怒而失控,然後他們對自己這種語言或行為上的失控產生懊悔,在爆怒發作後,常以一種不適當的方式給對立違抗性障礙兒童的行為予以寬容,從而強化了這種不順從的行為。
有研究者推測,對立違抗性障礙出現的心理特徵,是否與某些生物學因素相關聯,對立違抗性障礙孩子對不愉快的情緒狀態缺乏認知力,且某些執行功能存在缺陷,是否與發育過程中的大腦前額葉和邊緣葉結構發育不良有關?臨床發現,多動症兒童約65%合併對立違抗性障礙(男為62%,女為71%),兩者之間是否存在某些相同的發病機制,如輕微的腦功能失調、神經生理功能異常、腦發育遲緩、多巴胺功能低下、去甲腎上腺素轉換功能障礙等,尚需進一步探討。
特徵
臨床表現多變,取決於兒童的氣質、年齡、性別、早年經歷和父母的心理狀態以及這些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對立違抗性行為幾乎出現在其生活的各個方面,極少在某一特定方面表現得過分突出。
1.對立、違抗情緒和行為 對立違抗性障礙兒童在童年早期就可能特別容易出現腹痛、煩躁不安、脾氣大等,父母或其他照料者百般哄勸和安慰,也常常無濟於事。父母經常會抱怨孩子難應付,不好帶。甚至預言孩子長大之後也會令人厭煩和難以駕馭,不是可造之材。對立違抗性障礙兒童傾向於以隱蔽的方法和被動的方式表達他們對權利的挑戰和敵對的情緒。比如大人們常常在吃飯、睡覺或上廁所等方面對孩子提出嚴格的要求,一旦未按照執行,便會遭到嚴厲的批評或懲罰,孩子迫於這種壓力,常常會以出現進食或睡眠障礙、遺尿或遺糞等予以反抗。他們常以這種故意的、被動的、令人厭煩的行為頻繁地表達對父母、兄弟姐妹及老師的反抗和挑釁,並時時對他人懷恨在心。其內心裡時常感到無助,自尊心受挫,一切難以適應等。學齡期以前的兒童往往在不如意時出現這種行為,當要求得到滿足或經過一段時間後常會自然恢復。學齡期以後的兒童則經常與老師或父母對著幹,不服從管教,常因一點小事而發脾氣,與大人爭吵,時常為了逃避批評和懲罰而把因自己的錯誤造成的不良後果或自己所做的壞事歸咎於旁人,甚至責備他人。Carlson還發現,對立違抗性障礙的女孩較男孩更加不合群,不愉快,有更多的內向問題(如焦慮、抑鬱、退縮等),令人厭煩的評分更高。
2.學業及社會功能受損 對立違抗性障礙兒童的對立違抗表現在學習方面,便會出現對學習無興趣,難於接受知識,學習成績差等。他們經常故意拖延和浪費時間。常常以“忘記了”或“沒聽到”為藉口而不做作業、忘掉老師留的作業或晚交作業,學習成績差,焦慮的父母及老師試圖通過增強孩子的努力程度來彌補,卻常以失敗告終。孩子的學業失敗與管教者長期的批評和嚴格的要求結合在一起,常導致惡性循環,使對立違抗性障礙兒童的症狀不斷強化和加重。臨床上發現,對立違抗性障礙兒童在某些執行功能方面也存在缺陷。比如說意志力薄弱,行為缺乏目的性、計畫性,工作學業沒有效率,沒有上進心等。由於患兒常煩擾、怨恨、敵視他人,所以他們與同伴相處困難,孤僻,不合群,不願或較少參加集體活動,與父母、教師等缺乏交流,社會適應不良等。所以對立違抗性障礙兒童隨著年齡的增長,常有可能合併或發展為焦慮障礙及情感性精神障礙,少數還可能發展為人格缺陷等。對立違抗性障礙患兒的對立違抗症狀不同程度地影響了其社會功能。
診斷
ICD-10和DSM一Ⅳ關於對立違抗障礙的診斷標準基本一致,目前臨床上一般使用DSM一Ⅳ的診斷標準:
1.消極抵抗的、敵對的和反抗的行為模式至少持續6個月,其診斷需要符合下列條目中的至少4條。
(1)經常發脾氣。
(2)常與大人爭吵。
(3)常拒絕服從大人的要求或違反規則。
(4)經常明顯故意地煩擾他人。
(5)常因自己的錯誤或所做的壞事責備旁人。
(6)常“發火”或易被旁人煩擾.
(7)常發怒或怨恨他人。
(8)常懷恨在心或存心報復。
2.行為障礙導致明顯的社會、學業或職業的功能損害。
3.其行為障礙並非由精神病性症狀或情緒障礙引起。
4.不符合品行障礙的標準,如果病人年齡在1 8歲及其以上,也不符合反社會人格障礙的標準。
治療
對立違抗性障礙治療
(1)家長管理訓練:可以說健康搜尋是對立違抗性障礙最有效的一種干預手段(參見品行障礙的治療部分)主要是利用社會學習理論健康搜尋的技巧,利用陽性強化方法促進良好行為健康搜尋的建立和鞏固健康搜尋並且使不良的對立和違抗行為消退使家長認識到這種社會學習理論在兒童行為發展中的重要性,讓他們掌握陽性強化技術,並用之於兒童與家長的交往、生活中。
(2)消除父母的不良行為:對諸如家長的反社會行為或不為社會規則所接受的行為,家長自己要意識到它對自己和孩子的危害性,通過自身不良行為的消除健康搜尋給孩子做出榜樣的方式,使兒童行為發生改變。
(3)消除日常生活可能影響兒童行為的因素:增加親子間的交往,互相理解各自行為的意義而不是以敵意和對抗的方式進行交往;保持父母教育觀點的一致性要求家庭成員之間相互平等健康搜尋。
(4)對症處理:對ODD所伴隨的注意缺陷情緒問題行為衝動可酌情給予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