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寶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10月,副處級。2018年6月與寶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地方稅務分局機構合併為國家稅務總局寶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截止2018年6月,在職幹部職工152人,黨員114人(在職黨員93人),大專以上學歷達86%以上。區局內設8個職能科室、 1箇中心、1個辦稅服務廳,下設1個稽查局、3個稅務所。主要職能徵收管理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等。
征管區域為渭濱區馬營鎮、八魚鎮、陳倉區千河鎮、磻溪鎮、天王鎮、釣渭鎮六個鎮的行政區劃範圍,以及石鼓路以西,原寶雞製藥機械廠東圍牆以東,310國道以北,火炬路以南149平方公里範圍,共管轄納稅人3375戶。2018年入庫各項稅收收入258324萬元。
高新區國稅局自組建以來,黨組始終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的組織收入原則,提出“從嚴治隊、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工作思路,培育“團結、奮進、務實、爭先”高新區國稅精神,著力提高征管質量和幹部素質,圓滿完成了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1995年推行稅務規範化管理,實行目標管理考核,明確了崗位職責,強化了日常稅收管理。
1998年,推行征、管、查相分離的征管體制,實行納稅人上門申報、集中徵收,構建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的模式,稅收收入實現了大幅增長。1999年在全局推行執法責任追究制,建立“兩權”監督制約機制,有效解決了“疏於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
2000年,進行稅收征管和機構改革,金稅工程進入稅收征管領域,稅收征管和幹部隊伍建設朝著高效集約化方向發展。兩個文明建設實現了同步發展。
2001年,在全局推行稅收信息化建設。2002年引進ISO質量管理體系,注重稅收流程再造。2003年對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完善信息監控網路,實行辦公自動化。2004年實行“一窗式”管理模式,建立多元化申報體系,稅收信息化步伐進一步加快,稅收征管和隊伍建設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2005年1月和2010年3月進行了兩次機構改革,2011年征管範圍又進行了較大調整。
1998年,區局被陝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精神文明單位”、“省級衛生先進單位”;200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精神文明標兵單位”稱號;2001年,被省國稅局授予“金稅工程先進單位”;2005年被省國稅局評為“創佳評差先進單位”;在渭濱區組織開展的行風評議活動中,區局行風滿意率位居第二名。2006年1月經複查複審,區局繼續保持省級“精神文明單位標兵”稱號。
2006年2月獲省國稅系統2005年度“創佳評差”競賽活動最佳單位;2006年3月區局辦稅服務廳被市婦聯、市直機關工委授予市級“巾幗文明示範崗”榮譽稱號;2007年1月被省國稅局命名為“十佳縣區局”;2008年5月區局團支部被團市委評為寶雞市青年突擊隊;2009年3月被市局評為2008年度“全市國稅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先進單位”;2010年3月被寶雞高新區黨工委、寶雞高新區管委會評為2009年度先進集體。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單位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市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寶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縣(區)國家稅務局,副處級。區局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內設機構為副科級,直屬機構為正科級,稅務所和事業單位為副科級。
內設機構
寶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設定8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職責: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2、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3、收入核算科
主要職責: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納稅服務科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5、徵收管理科
主要職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7、監察室
主要職責: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8、辦稅服務廳
主要職責: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
直屬機構
稽查局
主要職責: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股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派出機構
區局設西區稅務所、東區稅務所、馬營稅務所,主要承擔稅源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