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定義
項目審計方案應在審計實施前編制完成,並經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批准。 擬定審計工作方案的目的在於抓住主要問題和環節,有層次、有步驟、有秩序、有計畫地開展審計工作。由於內部審計對部門、本單位的情況比較了解,一般可不必將收集資料列為專門程式,而要平時注意掌握。但部門審計由於下屬單位較多,對其進行審計仍需了解情況和收集資料。
用途目的
1、指導內部審計人員實地收集與審計目標相關的、充分的、可靠的、有效的審計證據,保證所有的審計步驟和方法都能夠被實施和使用,減少遺忘重要審計步驟的風險,降低未能揭示實際存在重大問題的可能性。
2、督促審計監督員與其他內部審計人員認真討論準備工作過程中所掌握的信息,確定審計目標和重點審計範圍,寫出詳細、具體的審計步驟,下達準確的指令,以指導審計人員,尤其是那些經驗不多需要較多幫助的審計人員的工作。
3、為組織和編制審計工作底稿、保存原始的工作記錄提供符合邏輯的結構。
4、為完成的每一部分工作提供保存責任記錄(日期、批准人、檢查人)的便利手段。
5、為審計報告的撰寫提供符合邏輯的結構和內容。一般而言,一份完整的審計報告應該包括審計目標、審計範圍、調查結果、審計結論和建議等方面的內容。在這方面,審計方案能夠提供一般性指導。
用途作用
1、審計方案是督促現場審計按指令進行,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的一種工具。通過審計方案,審計監督員可以全面把握審計工作的整體部署,包括時間預算和人員安排。完成規定工作內容的一般審計人員也可憑藉審計方案來衡量其工作進程和質量,知道已經完成的和尚需集中精力完成的有哪些工作內容,使其在整個現場審計過程中實現自我控制和自我指導。 2、審計方案為調整年度審計計畫或初步的時間預算,具體分配審計人員提供了較可靠的依據。審計方案的確定進一步明確了審計目標、審計重點範圍和審計步驟,從而對完成方案中規定的每一部分工作內容所需要的時間和知識技能的估計較為準確。據此,就能有針對性地分配審計人員,並對完成現場審計和撰寫審計報告的日程作出具體安排,統籌安排有關事宜。
3、審計方案是對現場審計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的依據。通過將實際工作與審計方案進行比較,就可以分析發現哪些工作內容尚未完成或完成得不夠理想.需要在剩餘的時間裡及時予以補救和改進,監督審計人員圓滿完成委派的工作任務。
4、審計方案是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效果的必要措施。實施良好的.審計方案可以使內部審計人員從被審單位複雜系統的信息迷宮裡擺脫出來,避免在大量枝節問題上糾纏不清,而將時間和精力集中於風險較大或可能存在重大問題的領域,強化對之檢查和評價的深度和力度;由此,內部審計人員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審計時間,降低審計費用並保證工作質量符合質量控制的要求,以更經濟有效的方式實現審計目標,完成審計任務,達到審計目的。
基本內容
1、具體審計目的。具體審計目的是對總體審計的細化,直接用以指導具體審計方法及程式。
2、具體審計方法和程式。在確定了審計範圍和審計目標之後,內部審計人員應該進而具體的審計步驟,包括應採用的審計方法,以說明如何收集證據、評價證據,完成現場審計工作。
3、預定的執行人及執行日期。在完成現場調查工作之後,內部審計人員對被審位的情況有較全面的了解,審計的方向和重點也比較明確,這時就能較準確地估計現審計、完成審計報告的時間,由此,就可以對原計畫中的時間預算做適當的調整,並根據完成規定的審計範圍內的每一部分工作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來具體安排審計人員。
4、其他有關內容。審計方案中還應當包括根據具體情況所需要的有關內容。審計項目負責人可以根據被審計單位的經營規模、業務複雜程式及審計工作的複雜程度,定審計方案內容的繁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