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的藝術

審判的藝術

《審判的藝術》作者武建敏,人民出版社出版。本書從一種嶄新的角度對審判所具有的藝術特性進行了深入探討。作者認為,審判如同法律的其他領域一樣,所著重的應當是司法的論證價值,論證是司法審判能夠被稱之為藝術的根本前提;藝術必須求美,美是一種心理期待和情感體驗,司法審判只有滿足人們的這種心理情感要求,才可能真正具有審美的價值。所以說在司法審判活動中,論證、藝術與審美是有機統一的。

基本信息

圖書信息

書 名: 審判的藝術
作 者:武建敏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年02月
ISBN: 9787010075150
開本: 16開
定價: 22.00 元

內容簡介

當代中國的司法判決有一定的論證性,但做得還不夠。如果論證和說理的價值沒有到位,判決書的審美特質就會受到影響。相信此書的出版對中國司法論證事業的進步能夠起到積極作用。

作者簡介

武建敏,1969年12月出生於河北省內丘縣,先後獲得東北師範大學哲學學士學位,北京大學哲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2001年投入武樹臣先生門下研習法律思想史與法律文化理論。現執教於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主講法理學、法律邏輯學、法律思想史等本科生與研究生課程。閱讀領域涉及哲學、法學、社會學,各種思想史的閱讀占有相當的比重。研究領域涉及法律史、法理學和司法行為理論,目前正在研究法治類型學和馬克思的法哲學。主要著作有:《傳統司法行為及其合理性》(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06年)、《司法理論與司法模式》(華夏出版社2006年)、《當代法治視域下的民法實現》(中國檢察出版社2006年),論文若干。

圖書目錄

導論
一 法律之規則世界的審關思考
二 事實世界的美學視角
三 法律之對象化世界中的審美感受
第一章 審判藝術的思想表達
第一節 審判美學的對象考察:一個具體的對象
一 如何理解司法判決
二 如何理解判決的風格
三 具體司法與具體判決
第二節 藝術、美與審判
一 藝術與美
二 藝術與司法
三 美與司法
第三節 普遍之美與特殊之美
一 普遍與特殊
二 司法之美與普遍之美
三 司法之美之特殊性
第二章 司法審判的真善美情結(上)
第一節 司法之真:合理性的存在之本
一 合理性是司法的永久性關懷
二 案件之真與司法之合理性
三 真誠之真與司法合理性
第二節 信念之真與司法之合理性
一 確定性的求索
二 信念之真的成立
三 法官信念之真的生成
第三節 影響真相的各種因素之分析
一 權力及其影響
二 人情及其影響
三 商品拜物教及其影響
第三章 司法審判的真善美情結(中)
第一節 司法之善的來源
一 生活世界的思考
二 生活世界與善
三 生活世界與司法之善
第二節 司法之善的運用藝術
一 道德運用的藝術
二 利益平衡的藝術
三 公共政策或理念的運用藝術
第三節 善與司法合理性
一 傳統價值的當代表達
二 西方價值系統在當代中國的表現
三 善的價值與司法合理性
第四章 司法審判的真善美情結(下)
第一節 關與司法之美的依託
一 美與司法之美的情感維度
二 美與司法之美的判斷力依託
三 美與司法之美的心理依託
第二節 司法之美:美在和諧
一 和諧及其審美價值
二 司法之美在和諧
第三節 司法之美:美在個性
一 美與個性
二 司法的個性之美
三 法官的個性
第五章 司法論證的藝術(上)
第一節 古代司法判決風格的基本定位
一 事實認定的情理化
二 法律解釋的情理化
三 判決結論的情理化
四 在說理與說教之間
第二節 古代判決的基本結構及其特性
一 事實陳述及其特性
二 法律引證與分析及其特性
三 合理化的判決結論
四 司法判決中的教化
第三節 古代司法判決的哲學分析
一 古代司法判決的儒家哲學基礎之一經權變通
二 古代司法判決的思維特質
三 實質化論證的道德意向
第六章 司法論證的藝術(中)
第一節 當代中國司法判決的總體風格
一 理想化風格
二 權力化風格
三 簡單化風格
第二節 當代中國司法判決的基本結構及其特性
一 案由
二 事實
三 法律援引
四 判決
第三節 當代中國司法判決的哲學基礎
一 至上性思維抑或非至上性思維
二 格式化思維
三 權力化思維
第七章 司法論證的藝術(下)
第一節 對傳統的借鑑
一 情理判決的合理性
二 道德的維度
三 情感的維度
第二節 對西方的借鑑
一 論證的取向
二 憲法的取向
三 理論的介入
第三節 當代中國司法判決的自我發展
一 三段論模式的保留與完善
二 法官的個性化與判決的個性化
三 建構中國司法判決風格的哲學基礎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