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農業和糧食局

廖鹹偉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蠶桑生產、農技推廣、土肥工作,聯繫蠶桑公司、農技培訓中心; 胡逢春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能源建設、經管、統計、農業污染源普查、招商引資、紀檢監察、組織、宣傳工作,聯繫能源公司; 曾蘭生農服中心主任:協助局長分管水產、科技教育、農廣校、農業信息工作;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研究擬訂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參與組織實施。
3、研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最佳化,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推進農產品優質化生產;參與本縣農業及農村經濟發展政策、規定和措施的擬訂;管理和合理組織、使用相關產業發展資金。
4、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措施;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鎮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與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政策;指導、督查減輕農民負擔,指導耕地使用權流轉;開展對鄉村集體經濟的監督與審計。
5、研究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掌握農牧漁業生產和農村市場信息,預測並提供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開展重點產業發展的可行性分析,提出相關項目建議,爭取上級對口項目資金扶持。
6、實施上級提出的科教興農、科技興縣戰略。制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本縣實施的重點科研課題的技術功關和重點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開展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先進生產資料的引進、示範和推廣;管理農業廣播學校寧都分校的教學工作;組織指導幹部職工培訓和農民科技教育,管理局屬農業科研機構。
7、組織開展農業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維護農業秩序和安全。對種子、農藥、化肥、獸藥、魚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的生產經營,依照規定和程式,進行登記、報審或審批;對其質量進行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8、組織、實施和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不含森林植物檢疫),組織控制和撲滅動植物疫情;開展作物病蟲害預測預報;組織種畜禽管理、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組織實施漁政管理工作。
9、組織和協調農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組織下屬企事業單位的改革,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10、組織、指導本縣單位或個人按照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開展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包括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生產),幫助申報優質農產品質量認證的企業或個人,提供技術支持、進行生產經營監測,開展農產品無公害檢測或向上級聯繫檢測。
11、管理和保護農業資源,指導農業資源的綜合利用和生態農業建設,根據授權依法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場等農業生產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12、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縣農村能源建設和農業環境保護規劃及政策措施;對全縣農村能源生產、開發、利用進行管理,建立和完善農村能源綜合建設的農業環境保護管理和服務體系。依法查處違反能源和農業環境政策法規的行為。
13、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曾曉青局長、局黨總支副書記: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機關事務;
謝秋榮副局長(正科級):協助局長分管畜牧獸醫、植保、良種推廣站、計畫生育、工青婦、老幹部、“三類”人員工作,掛點新農村建設、聯繫縣良種場、原漁種場;
郭林宇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菸葉生產、農業行政執法、種子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安全生產工作,聯繫原縣農科所、原種子公司招待所;
廖鹹偉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蠶桑生產、農技推廣、土肥工作,聯繫蠶桑公司、農技培訓中心;
胡逢春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能源建設、經管、統計、農業污染源普查、招商引資、紀檢監察、組織、宣傳工作,聯繫能源公司;
張滿生副科幹部:負責局機關黨支部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十大體系工作,協管畜牧工作;
曾蘭農服中心主任:協助局長分管水產、科技教育、農廣校、農業信息工作;
郭小鴻畜牧獸醫局局長:負責畜牧獸醫工作;
羅文生畜牧獸醫局黨支部書記:負責畜牧局黨支部工作;
溫春暉菸草辦主任:負責菸葉生產工作;
章金生能源辦主任:負責能源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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