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國土資源局

寧都縣國土資源局於2003年3月與縣地礦局合併組建。現內設辦公室、建設用地股、地籍管理股、土地監察股。下轄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土地監察執法大隊、土地整理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土地價格中心和24個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截止到2004年9月有在職幹部職工206人。 根據2003年3月21日《寧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都縣國土資源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寧府辦發[2003]26號)的精神,寧都縣國土資源局為主管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制定全縣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配套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和其它專項規劃;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計畫;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的審核;指導、監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和實施全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三、組織實施國土資源和礦產資源執法監察,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權屬糾紛,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四、擬定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復墾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劃定、保護和措施落實;指導和監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五、依法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城鄉地政工作;組織和做好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履行好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籍管理的各項技術規程。

六、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轉讓、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管理辦法,為縣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協定出讓以及劃撥等具體事宜。規範土地市場,統一管理土地資產;組織實施土地收益徵收管理,防止土地資產流失;組織實施國有土地資產的清查、核定和處置工作;制定和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具體實施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工作。

七、做好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審核,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縣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辦理探礦權、採礦權的審核報批登記發證,規範礦業市場;組織實施採礦權的招標、拍賣;組織開展礦業秩序的整頓與維護;依法對地質勘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交;負責礦產資源勘查成果的有償使用管理;參與審批外資、中外合資、對外合作的礦產資源勘查項目;依法審查審批開辦礦山企業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組織開展全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檢、年報和礦產督察工作;依法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價款;負責礦產品加工、運銷環節的監督管理。

九、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按規定監測、監督礦泉水和地熱水的開發利用,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組織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並對地質遺蹟實施管理。

十、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科技工作和對外合作交流;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組織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幹部職工的業務培訓、學習。

十一、安排並監督檢查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及其他資金的使用。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謝亦禮局黨組書記

工作分工: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主管人事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謝新生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黨組書記處理黨組日常工作;主持系統行政工作;主管財務工作。

溫群勇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土地收儲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土地收儲中心工作;分管黨務;協助局長分管土地交易工作;聯繫城區所工作。

鄧文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占補平衡、土地開發復墾整理規劃管理和實施工作;建設用地增減掛工作;聯繫青塘、賴村、固村、固厚、田埠所工作。

廖永志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土地整治、扶貧和新農村建設工作;聯繫黃陂、大沽、小布、蔡江、釣峰所工作。

羅秋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負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機關效能、政風行風建設,地籍管理和測繪工作;聯繫長勝、對坊、黃石、田頭所工作。

沙恭良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工作分工:負責系統工會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土地利用和批後監管工作;土地價格評估和老幹部工作;聯繫會同、湛田、安福所工作。

曾曉雲局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機關後勤事務管理、辦公室工作、機關財務、十大體系、國有資產管理、檔案管理、信息化工程、計畫生育工作;聯繫梅江、石上、竹笮工作。

伍峻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耕地保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建設用地審核報批、招商引資工作;聯繫東山壩、洛口、東韶、肖田所工作。

劉三寶土地執法監察大隊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土地執法、信訪和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聯繫工業園所工作。

張勇寧都縣收儲中心副主任

工作分工:協助收儲中心主任工作

機構設定

財務股

負責國土資源專項收入征管相關工作;承擔上級和縣級財政撥付的有關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和內部審計有關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規章,承擔直屬單位財務及資產監管工作;承擔局機關和事業財務及資產等工作。

行政監察室

監督、檢查局機關及局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情況;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制定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的各項制度,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受理民眾舉報、上級有關部門批轉的案件;調查、處理、監察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

人事教育股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局機關、國土所股級幹部職務任免的辦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的黨建、崗位目標責任考核;承辦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的評審和科技幹部的管理工作;編制國土資源科技工作規劃,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配合本系統內的紀檢監察工作。

地籍(測繪)股

承擔全縣土地登記、土地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的組織管理工作;擬定土地調查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更新和維護;負責土地證書查驗;負責土地權屬確認工作;依法對測繪業實施監察管理、審核測繪機構的資格。

土地利用股

承擔土地市場管理工作;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轉讓行為;擬訂並實施全縣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和土地儲備管理政策、承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承擔土地等級評定的審核和土地評估價格的初步確認,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貫徹實施供地目錄;承擔存量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耕地保護股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及土地利用制度計畫;組織實施農用地轉用、徵收和集體非農建設用地的用途管制和基本農田保護;負責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平衡管理;負責單獨選址項目的預審、負責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項目的審查報批;負責全縣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工作。

法規監察股

組織起草有關土地資源的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辦理有關行政複議事宜,負責協調行政應訴和國土資源聽證、信訪工作;負責綜合性政策的調研工作;參與國土資源管理並對轄區內執行和遵守國家土地資源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全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國土資源管理系統的綜合、信息、檔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管理及基建;負責局機關的保衛、保密等工作;負責國土資源宣傳、新聞報導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督促查辦及資產管理。

直屬單位

土地價格中心

負責城鎮基準地價的編制和修訂,農用地分等定級;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掛牌、拍賣、協定出(轉)讓、標定地價、收購儲備土地、企業改制的土地資產處理,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價格評估;負責新增建設用地評估。

土地監察大隊

為副科級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其工作職責是負責制止本行政區域內各項土地違法行為,對土地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查封違法用地現場設施、工具設備、建築材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土地監察任務。

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參與土地開發整理調研,參與擬定和實施土地開發整理政策法規,技術規程管理辦法; 開展土地開發,整理資源調查,參與編制全縣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編制全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年度計畫,指導鄉鎮編制鄉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年度計畫;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土地開發,整理增加耕地的指令性計畫,對鄉(鎮)落實執行計畫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承擔並組織實施國家、省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承擔實施土地開發整理重點項目和示範項目;組織實施縣立項目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負責全縣土地整理項目工程管理、檢查竣工驗收、準備工作。

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為正科級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其工作職責是盤活國有土地資源、依法對國有土地進行統一收購、統一儲備、統一出讓,確保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負責對存量土地實行收購,並根據總體規劃和市場需求,收購儲備其它土地;採用多種渠道對收購資金進行融資,並對該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信息中心

研究制定全縣國土資源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負責信息化的推廣、研究及管理工作;負責綜合事務管理系統的運行、維護,承擔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信息管理工作;負責縣局網站的內容製作、管理審核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縣局區域網路的管理和維護;承擔政務信息發布管理和內容維護;推行電子政務在全系統的普及和套用;承擔辦公自動化網路建設和運行維護;負責各類上報信息的收集和處理工作,建設電子資料庫和建立電子檔案;負責信息化建設的培訓、網路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為社會提供國土資源信息服務;承擔局檔案室管理職能,具體負責全局除人事檔案之外的國土資源檔案的業務、制度建設;負責國土資源檔案的歸檔、保管、利用、統計、公開、保密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土資源檔案的業務指導考核工作。

土地交易中心

負責接受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個人委託,具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租賃的招標、拍賣和掛牌交易工作,負責受理土地使用權交易申請、審核、報批工作;負責交易條件和成交確認;負責收集、匯總、儲存、上報、發布土地交易信息行情和交易結果,負責發布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供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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