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科技局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簡介

寧海縣位於浙東中部,象山港和三門灣之間,與三門、天台、新昌和奉化、象山等縣市接壤,全縣轄13個鎮4個鄉,832個行政村,土地面積1880平方公里,總人口57.9萬。改革開放以來,寧海的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得到快速發展,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初步形成了山海資源為重點,農業經濟為基礎,工業經濟為主體,第三產業為依託,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的寧波南部副中心城市雛形,並已跨入全國小康縣行列,1996年獲得“全國科技工作先進縣”的榮譽稱號。
寧海縣科技局是寧海縣政府綜合管理全縣科技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任務是:組織、協調、指導和推進全縣科技進步。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等職能。堅持“面向經濟、面向基層、面向中小企業”的方針,積極轉變職能,切實強化服務,全面深入實施科教興縣“一號工程”,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努力促進科技與經濟的有效結合;以市場為導向,以技術創新為動力,以發展高新技術為主導,以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為基礎,擴大對外開放和科技合作,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成果引進轉化,加強自主創新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積極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最佳化和經濟成長方式的根本轉變。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
(十四)負責實施我市科技創新工作、科技跨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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