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鹽務管理局

 寧波市鹽務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處級建制,企業化管理,負責寧波市屬區域(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北侖區、鎮海區)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隸屬於浙江省鹽務管理局。

單位簡介

寧波市鹽務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處級建制企業化管理,負責寧波市屬區域(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鄞州區北侖區鎮海區)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隸屬於浙江省鹽務管理局
寧波市鹽業有限公司與市鹽務管理局系一套班子、兩塊牌子,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食鹽批發企業,系浙江省鹽業系統骨幹企業,為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主要負責全市鹽的購銷管理,市外調入鹽的統一經營;全市小包裝加碘鹽的統一加工和調運;寧波市屬區域的各種鹽的批發經營和化工產品的經營業務。2008年全市碘鹽“三率”分別達到99.07%、97.97%、97.06%;公司系國家AAA級食鹽批發企業,通過了外部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2000),全年銷售各類鹽產品232772噸,完成年計畫的147.7%,全年實現利潤1764萬元;銷售各類鹽化產品98866噸,實現無稅銷售額9163萬元,實現利潤518萬元。
公司先後被授予浙江省鹽業系統創建“四好”領導班子先進集體、浙江省鹽業先進單位、寧波市商貿系統先進單位、寧波市經委系統先進基層黨組織等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2、編制本地區的鹽業發展規劃。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銷售等計畫指標。
4、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私產、私運、私銷、私購、侵銷、倒買倒賣鹽產品的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市場進行管理。
5、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碘鹽零售許可證的發放、換證工作。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組織機構

機構設定:
辦公室、財務部、人力資源部、鹽政處(行業管理處)、業務部、行銷部、鹽化貿易部、儲運配送部。
直屬單位:
下轄鄞州區鹽務管理局北侖區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副處級;寧波市食鹽儲備配送中心、浙江省寧波晶泰鹽業發展有限公司(食鹽生產定點企業)、寧波晶豐鹽業物資有限公司等全資、控股、參股企業。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授權認證的鹽業產品質量檢驗站。

領導班子

余冠軍:寧波市鹽務管理局局長、寧波市鹽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經理,主持局(公司)全面工作,履行法定代表人和省鹽務局(省鹽業集團公司)規定的工作職責。
鄔孝甫:寧波市鹽業有限公司董事、副經理兼北侖區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局長、經理,協助經理負責企業財務管理,分管財務處(部)。
王良奎:寧波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寧波市鹽業有限公司董事、副經理,協助局長(經理)負責企業經營業務及儲運、質檢、安全生產、站區綜合管理,分管業務處(部)、鹽化貿易部、儲運配送部、質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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