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受委託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擬定安全生產工作政策;制定工礦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 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受市政府委託牽頭負責對市級有關部門及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
(三)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產監察職權。依法監察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情況;依法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依法進行查處;組織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重大、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設施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檢查。
(六)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礦山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七)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八)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研究指導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九)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有關協會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定和制度;承擔局機關文電、政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以及行政後勤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組織起草綜合性檔案、會議報告;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擬訂並分解年度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考核指標,組織考核並通報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負責安全生產事故信息接報處置、事故統計分析、事故信息和預警信息發布、事故查處和督辦綜合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事培訓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及出國(境)政審等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組織實施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操作資格的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及培訓師資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組織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再教育及註冊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規劃科技處)
研究起草有關安全生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有關工礦商貿行業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聽證、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方面的新聞和宣傳報導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規劃;協調指導安全生產科技示範、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社會中介組織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及其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
(四)危險化學品和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處
研究起草全市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政策措施;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工作情況,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關閉工作;承擔全市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聯席會議(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並參與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督促有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工作;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以及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其他相關工作。
(五)綜合安全監督管理處
研究起草全市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政策措施;負責全市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綜合協調和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工貿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工作情況;負責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工作;協調、指導相關安全生產行業管理部門開展工作;協調並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督促有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工作。
(六)行政審批處
負責危險化學品乙種經營許可發證;負責市級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審查;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批准書審查頒發;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甲種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一類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國家、省項目)安全許可的審查上報;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安全評價報告備案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二類和生產三類備案;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評價機構和培訓機構資質認定的初審上報;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工作。
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處級領導職數13名(含安全生產監察專員2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5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關於有專門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全面落實公安、交通運輸、海洋與漁業、國土資源、水利、建設、工商、旅遊、質監及其他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人員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領導信息
江國梁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市安監局、市安委辦全面工作。
簡歷:男,1962年7月出生,浙江奉化人,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入黨,2010年4月任市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
劉平
職務: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市安監局、市安委辦日常工作,協調中國安科院寧波分院有關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培訓處、機關黨總支。
簡歷:男,1961年11月出生,浙江新昌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6月入黨,2005年1月任市安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2年8月任市安監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朱志成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許可證後安全監管及相關綜合監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綜合工作。分管危化監管處、應急管理中心。
簡歷:男,1957年11月出生,浙江湖州人,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77年9月入黨,2004年12月任市安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方曉紅
職務: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行政審批工作,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危化品輸送管道建設(試生產)期安全監管工作。分管行政審批處。
簡歷:女,1961年6月出生,浙江紹興人,1982年2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入黨,2005年1月任市安監局綜合處處長,2005年7月任市安監局危化處處長,2008年4月任市安監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許清輝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一般工商貿企業安全監管和行業(領域)、部門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分管綜合監管處。
簡歷:男,1959年9月出生,福建惠安人,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79年5月入黨,2010年4月任市安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呂鵬飛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紀檢監察、行風建設工作,督促檢查上級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違紀案件查處工作。分管監察室。
簡歷:男,1959年2月出生,山東榮成人,1974年2月參加工作,1994年3月入黨,2012年5月任市安監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鄭得軍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政策法規、規劃科技、監察執法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監察支隊。
簡歷:男,1960年10月出生,浙江象山人,1984年4月參加工作,1987年7月入黨,2004年12月任市安監局危化處處長,2005年7月任市安監局安監一處處長,2009年2月任市安監局行政許可處處長,2010年9月任市安監局辦公室主任,2012年8月任市安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勤良
職務: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安全生產協會日常工作。
簡歷:男,1954年4月出生,浙江象山人,1975年5月參加工作,1984年9月入黨,2004年9月任市安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10年4月任市安監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2012年8月任市安監局巡視員。
張志學
職務:副巡視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做好相關工作。
簡歷:男,1952年12月出生,山東霑化人,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1年8月入黨,2005年1月任市安監局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2009年2月任市安監局黨組成員、人事培訓處處長;2010年4月任市安監局副巡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