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及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取消擴權強鎮改革中省、市及區政府規定應當交由鄉鎮政府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加強對企業安全標準化實施的指導和監督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區安全生產政策建議和規劃;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登記、統計和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工作。
(二)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鎮鄉(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牽頭負責對區級有關部門及鎮鄉(街道)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組織推進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建設;組織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組織推進、監督檢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依法監督管理全區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按照分級、分類、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企業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四)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日常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和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工作;組織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
(五)負責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統計分析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督促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的落實。
(六)負責全區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八)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交流與合作。
(十)指導有關協會、學會的業務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馬偉平 局 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和區安委會辦公室工作。 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1960年10月出生,1978年12月參加工作,浙江寧波人,曾任鄞州區委政法委副書記。
陳嘉琪 副局長
協助局長抓好全區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和監督檢查、行政執法、法制、財務、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工作;分管監察大隊和法規科。 中共黨員,大學專科學歷,1961年06月出生,1979年10月參加工作,浙江寧波人,曾任鄞州區橫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施春華 副局長
協助局長抓好全區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外其它工業商貿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安委辦相關工作;抓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分管綜監科。 中共黨員,大學專科學歷,1959年04月出生,1983年11月參加工作,浙江寧波人,曾任鄞州區高橋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陳衛東 副局長
協助局長安委會辦公室的相關工作;做好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做好機關黨務、紀檢、工會、宣傳教育工作;分管辦公室和安監科。 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1964年07月出生,1980年11月參加工作,浙江寧波人,曾任鄞州區鄞州區經濟發展局助理調研員。
邵忠傑 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抓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和培訓等工作;分管行政許可科。 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1963年12月出生,1980年11月參加工作,浙江寧波人,曾任海軍寧波第一軍械倉庫政治委員。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綜合協調和督查局機關日常政務;建立健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電、信息、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檔案、信訪、宣傳、安全保衛、對外聯絡、財務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退休人員服務管理以及黨群、紀檢、監察等工作,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及考評;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擬訂、分解年度全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考核指標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交流與合作;指導有關協會、學會的業務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安全生產規劃、地方性政策;負責安全生產事故信息接報處置、事故統計分析、事故信息和預警信息發布和事故督辦綜合工作;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聽證、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報備、清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包括委託執法)工作;負責依法提請區政府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工作。
(二)綜合安全監督管理科
研究起草全區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政策措施;負責全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綜合協調和管理;依法監督工貿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工作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工貿企業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安全管理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計畫,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技示範、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相關安全生產行業管理部門開展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百名專家庫有關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及其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參與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工作;指導督促有關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工作。
(三)礦山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研究起草並組織實施全區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政策措施;依法監督檢查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工作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相關企業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檢查、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負責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
(四)行政許可科
負責區級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負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發證;負責工礦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認可;負責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單位備案;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委託,負責劇毒化學品使用單位備案;協助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批准書、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甲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和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國家、省、市項目)安全許可的初審;依法組織實施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等社會中介組織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關於有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公安、交通、水利、農林、建設、商務、文廣、城管、旅遊、環保等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或本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從綜合監督管理角度,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
(二)關於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職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含考核、事故查處)由區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分局承擔。
(三)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職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及許可,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事故;區公安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的運輸和禁燃、禁放工作,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