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羅概況
面積2086.13平方公里,人口30萬,城區人口8萬人,回族人口9.7萬人,占全縣總人口的32%。現轄七鎮六鄉,141個行政村。黃河縱貫南北,湖泊濕地星羅棋布,土地一馬平川,溝渠縱橫。樹網成林,稻香魚肥,自古是西北的魚米之鄉、富庶之地,有“塞上小江南”的美譽。在第八屆、第九屆全國縣域經濟基本競爭力與科學發展評價中,平羅在西部874個縣市中分別排名第93位、第78位、第70位,連續三年進入西部百強縣。交通要地、資源富地、產業重地、投資福地是平羅的四大特點。
平羅縣在西周、東周、春秋戰國時期,居戎狄部落遊牧之沃野,水草豐美。秦時屬北地郡富平縣。西漢時屬北地郡方梁縣。東漢時屬北帝郡廉縣。南北朝時期,在北魏時屬歷城郡建安縣。隋朝時屬靈武郡靈武縣。唐朝時屬警州。北宋時屬定州。嘉慶三十年(公元1551年)改為平虜千戶所。清朝初年改為平羅所。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置平羅縣
自然資源
若說良田無限好,風光誰亞小江南”--清代詩人法海的名句,逼真地描繪出平羅縣山河之間,一片沃野,水草豐盛,資源富饒的勝景。
78萬畝良田,使其成為全國重要的商品糧基地縣;山麓、河灘上寬闊的天然牧場,使得畜牧業發展勢頭強勁森林蓄積量達9.3萬畝。
礦產資源極其豐富,品種與產量在寧夏首屈一指,尤以煤、鋁土、矽石、鐵礦石、黏土、碳岩、石英砂等最為可觀。是國際市場冠譽的“煤王”太西煤的產地,已探明儲藏量6.55億噸。電力資源豐富,年供電量11億千瓦時。
土地和農副產品資源豐富,開發潛力巨大。黃河過境流程達41公里,農業倚黃河之利,水資源充足,加之日照時間長,晝夜溫差大,農作物種類多、產量高、質量好、是寧夏優質小麥、大米、油料、蔬菜、瓜果和淡水魚的重要產地之一。土地面積廣闊,土質深厚,現已開發耕地78萬畝,宜農、宜林待開發荒地70.83萬畝,山麓、沙灘面積13.63萬畝
旅遊資源
賀蘭山岩畫
賀蘭山自然資源豐富。山前沖積平原上草場遼闊,是寧夏灘羊的重要產區,所產灘羊二毛皮古稱“千金裘”,毛色細潤,捲曲如雲。山區富含優質煤炭,有石嘴山等10座大型礦區。另外還有磷灰岩、石英砂岩、灰岩、粘土岩等礦產,其中小滾鐘口生產的粘板岩質地細潤,清雅瑩柔,用它雕成的賀蘭石硯是寧夏“五寶”之一。
賀蘭山是溫帶荒漠與溫帶荒漠草原的分界線,又是西北內流區與外流區的分水嶺。高聳的地形及良好植被對保護富庶的銀川平原的生態環境具有重要作用。
生態旅遊區
金馬河(雲升)旅遊區位於蘭縣城東10公里處金貴鎮火星村黃河岸邊,南距銀川市30公里,東隔黃河與興慶區的黃沙古渡、馬蘭花大草原和兵溝漢墓群等旅遊景區相望,2003年,由寧夏雲升養殖實業有限公司投資開發建設,占地面積1萬餘畝,其中河灘地4500畝,黃河護岸林5000畝,奶牛養殖基地400畝,現有觀光休閒垂釣池100畝,大水面節水生態型養殖池塘850畝。2007年新開挖改造850畝,修建觀光休閒長廊5座,水上涼亭3座,種植觀賞荷花150畝,養殖各種家禽50000餘只。水產養殖主要品種有草魚、鯉魚、鯽魚、鯰魚等,均嚴格按水產品無公害標準化技術操作規程進行養殖生產,可年產各類鮮魚30餘萬公斤。旅遊區內水、沙、樹、草、鳥五大景源有機結合,生態環境良好,自然風光得天獨厚。現建有清真餐廳、洗浴中心、垂釣中心、休閒中心、黃河觀光區、農家樂服務中心和養殖基地。
寧夏金馬河生態旅遊區集奶牛養殖、奶產品加工與銷售、休閒洗浴、黃河觀光、餐飲娛樂為一體,是您科考、投資、休閒觀光,生態旅遊的理想勝地
歷史沿革
平羅縣在西周、東周、春秋戰國時期,居戎狄部落遊牧之沃野,水草豐美。秦時屬北地郡富平縣。西漢時屬北地郡方梁縣。東漢 田州古塔
時屬北帝郡廉縣。南北朝時期,在北魏時屬歷城郡建安縣。隋朝時屬靈武郡靈武縣。唐朝時屬警州。北宋時屬定州。嘉慶三十年(公元1551年)改為平虜千戶所。清朝初年改為平羅所。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置平羅縣。 平羅縣始建於清雍正二年(1724年)。秦及西漢初屬北地郡富平縣。漢武帝時在今縣境下廟鄉暖泉村設廉縣。東漢、兩晉時縣境為匈奴、鮮卑等少數民族控制。南北朝及隋時屬靈武郡。唐屬靈州都督府,朔方節度使管轄。唐先天二年(713年),在今縣境姚伏鎮置定遠城。唐景福二年(893年)升為警州。北宋、西夏時屬中興府(今銀川市)。元、明時屬寧夏府、寧夏衛轄。明嘉靖(1551年)時,設平虜守御千戶所。清初沿襲明代衛所制,雍正二年改置平虜所為平羅縣,屬甘肅省寧夏府。平羅縣即為平虜之轉音。 平羅建縣後第三年開挖興建了惠農、昌潤兩渠,招民墾種。於1727年、1729年在縣境內增設新渠(駐今姚伏鎮)、寶豐(駐今寶豐鎮)兩縣。至乾隆三年(1739年),此處大地震,新渠、寶豐二縣城震毀,兩縣隨之撤銷,併入平羅縣。 縣屬五堆子一帶的狹長地帶,1784年黃河向西改道,此塊土地被甩在黃河東岸。後經陝甘總督奏準該地仍歸平羅縣,並立碑為界。1930年,當時的綏遠省在此處設定沃野設治局;寧夏為爭此地,在此設定陶樂設治局。後經國民政府內政部派員查勘後,於1937年裁定沃野設治局歸寧夏管轄,仍名為陶樂設治局。1941年從平羅縣劃出,改建為陶樂縣。 清嘉慶十一年(1806年),原屬阿拉善旗的磴口一帶,劃歸平羅縣。1926年,將磴口從平羅劃出,設定為磴口縣。民國22年(1933年),寧夏省調整寧夏、寧朔、平羅三縣的轄地,原屬平羅縣的常信、洪廣、丁義、李剛、清水、通義等9堡及高榮堡的西半部,劃歸寧夏縣。民國三十年(1941年),劃出平羅縣北部的寶豐、黃渠橋,石嘴山高莊、惠北、靈沙等8個鄉劃出建立惠農縣。 1945年,平羅縣屬寧夏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管轄。兩個月後,寧夏第三專員督察區撤銷,改置為銀北專區,平羅縣歸其管轄。 1949年,寧夏解放,平羅縣直屬寧夏省。1954年,寧夏省撤銷併入甘肅省,設定銀川專區,平羅縣歸屬銀川專區管轄。 195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銀川專區撤銷,平羅縣直屬自治區管轄。1972年,設立銀北地區,平羅縣又隸屬銀北地區。1975年,銀北地區撤銷,平羅縣劃歸石嘴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