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縣財政局

對口聯繫上級財政預算科(處)相關業務。 對口聯繫上級財政行政事業科(處)相關業務。 對口聯繫上級財政人事科(處)相關業務。

容縣財政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政秘股(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策研究、信息、新聞、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制定容縣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二)綜合股
研究提出有關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資金及有關機構財務;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指導財政票據管理工作。
(三)預算股(掛小汽車定編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全縣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縣直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縣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負責小汽車定編管理工作。負責本局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視窗行政審批審核事務工作。
對口聯繫上級財政預算科(處)相關業務。
(四)國庫股
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負責全縣財政資金調度;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管理財政總會計核算、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管理縣直財政和預算單位的銀行賬戶;負責國債的兌付管理,以及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兌付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對口聯繫上級財政國庫科(處)相關業務。
(五)行政事業股
承擔行政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行政事業單位經費保障體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對口聯繫上級財政行政事業科(處)相關業務。
(六)人事股
承擔全縣財政系統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縣財政幹部教育工作。
對口聯繫上級財政人事科(處)相關業務。
(七)經濟建設股
負責國家和自治區投資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負責糧食風險基金、退耕還林糧食補助和儲備糧、糧油價差等政策性補貼等專項資金及其財務管理與監督。
對口聯繫上級財政經濟建設科(處)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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