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縣漁牧獸醫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06]27號)和《容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容縣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容政發[2006]60號)精神,容縣水產畜牧局更名為容縣漁牧獸醫局,為縣人民政府主管漁業、畜牧業、飼料工業和獸醫工作的工作部門。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如下。

職能調整

強化或增加的獸醫工作職能:

(一)強化獸醫行政管理、獸醫行政執法、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等工作;

(二)逐步推行官方獸醫制度和執業獸醫制度。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的調整,容縣漁牧獸醫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漁業、畜牧業、獸醫業以及獸藥、飼料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

(二)制訂本縣漁牧業、獸醫業以及獸藥、飼料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

(三)指導本縣的漁業資源、畜牧資源、草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漁業、畜牧業物種資源;負責本縣種畜禽魚的引種、選育、改良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縣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管理。負責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監督本縣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動物疫情管理,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監測工作;負責擬訂本縣動物疫病防控計畫、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獸藥、漁藥、飼料等投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漁牧獸醫科技工作。推廣套用科技成果,組織技術合作與交流。

(六)監督管理下屬漁牧獸醫機構,指導漁牧獸醫行業學會、協會的工作。

(七)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容縣漁牧獸醫局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保密、安全、信訪、政務信息、新聞宣傳、督查督辦、治安綜治、計生、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草擬綜合性材料、檔案;負責擬訂局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局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負責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擬訂本系統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擬訂本系統各類人員的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局領導搞好本系統黨的建設、“三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反腐敗“一把手”工程建設。

(三)漁牧生產股(掛容縣漁政管理站牌子)

擬訂漁牧業和飼料工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漁牧業、飼料工業產業結構、品種結構和布局的合理調整;負責指導漁牧品種改良和優良漁牧品種的保種繁育工作;負責審核發放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負責水產養殖證的審核呈報工作、負責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區內水生野生動物運輸證和水產檢疫證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質量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漁業執法活動,保護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水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負責漁牧業生產數據統計、技術信息交流、經濟運行預測情況分析。

(四)醫政藥政股(掛容縣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獸醫、獸藥、漁藥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管理;監督執行國家獸藥藥物標準;負責畜禽疫苗監督管理;負責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動物病原微生物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動物疫病防治、檢疫、監督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本縣動物疫情監測和防控計畫、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發放獸藥、漁藥經營許可證、動物診療許可證;負責獸藥生產許可證的審核、動物防疫合格證的核發和年檢;負責動物防疫監督員、獸藥監督員、動物檢疫檢驗員、動物疫病防治員的資格審核工作。

人員編制

容縣漁牧獸醫局行政編制11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室領導職數4名。

事業單位

(一)容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二)容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容縣畜牧技術推廣站。

(四)容縣種畜場。

(五)容縣畜牧獸醫技術服務中心。

(六)15個鄉鎮漁牧獸醫站。

(七)容縣水產技術推廣站。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