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縣教育局

容縣教育局根據《中共玉林市委員會、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容縣黨政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委會[2001]37號)和《中共容縣委員會、容縣人民政府關於容縣直屬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容發[2001]39號),保留容縣教育局。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機構改革後教育局職能基本保持不變,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職能加強:

(1)從微觀的直接管理,轉向加強巨觀的間接管理與調控。

(2)從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轉向加強依靠法律、法規指導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

(3)深化教育改革,落實“兩全”方針,實施素質教育,使學生全面發展,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4)加強對全縣教育的綜合管理,強化政策法規、監督管理、教育信息、教育科研等職能。

主要職責

教育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教育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研究制訂全縣教育發展戰略、方針和全縣教育發展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制訂全縣教育體制改革方案,負責指導教育體制改革和實施工作。

(三)負責教育結構布局、學校設點的調整。

(四)制訂全具基礎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農村教育綜合改革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制訂技術裝備規劃及有關規範標準;制訂有關督導評估標準和辦法,指導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教育的督導與評估,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五)規劃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政治思想教育、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的工作。

(六)負責學校領導的考核、選拔、聘用調配。主管全縣教師工作及負責教師的調配。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實施編制標準;統籌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工作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上報工作;負責教師和國小校長的繼續教育和培訓提高工作。

(七)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

(八)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貢,縣教育局內設5個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檔案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綜合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織、安排並督辦;負責全縣教育行政信息的收集、報送;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保衛等工作。

配編制1名,領導職數l名。

(二)人事股

負責教育內部的幹部人事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鄉鎮學校、縣直學校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實施教師制度;負責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工作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體人員的管理工作;做好教育系統領導幹部的培養、教育、考核、選拔、推薦工作;指導鄉鎮學校、縣直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的培養、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教師培訓提高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校長、教師培訓提高工作。

配編制2名,領導職數l名。

(三)計財基建股

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參與擬定全縣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統計並監測全縣教育經費投放情況和執行情況;編制教育局直屬單位教育事業經費;負責教育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管理教育局直屬單位的基建投資;指導學校後勤保障工作;指導中國小勤工儉學工作;做好本局財物工作。

配編制1名,領導職數l名。

(四)基礎教育股

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制訂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檔案及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教育教學研究;指導基礎教育的結構、布局調整;負責高級中學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工作;編制全縣高級中學招生計畫;負責中國小用書目錄的審核工作;指導中國小德育工作、幼兒教育工作、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工作;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制訂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檔案;協調全縣各類學校及學生參加全國、全區、全市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工作;擬定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統籌和協調各部門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管理和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指導國語水平測試工作;指導社會用字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義務教育證書和學生學籍的管理;研究制定教育督導評估的政策、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與政策調研。

配編制1名,領導職數l名。

(五)成人教育與職業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縣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制訂成人教育職業教育教學評估標準並指導評估工作;指導學校制訂技術裝備規劃及有關規範標準;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以及教材建設;指導社會力量舉力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及師資培訓工作;負責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核准工作;協調城市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

配編制1名、領導職數l名。

人員編制

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內設股室領導職數5名。局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l名。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