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服務業

家庭服務業

家庭服務,是指以家庭為主要服務對象,以家庭保潔、衣物洗滌、烹飪、家庭護理、家電清洗、家庭空氣治理、嬰幼兒看護等家庭日常生活事務為主要服務內容,由家庭服務經營者提供的營利性服務活動,包括居家服務(保姆)、鐘點工、計件工等。

家庭服務業

背景

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家政服務已成為城市居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種需求,家政服務業作為一種新興的“朝陽行業”在我國發展很快。但是也不得不承認,在現在中國的國情及國民素質看來,中國的家政服務業處於一種尷尬的地位,存在許多問題,而且這些問題將在很長一段時間記憶體在。

原因

第一是由於市場秩序混亂,無證經營、價格惡性競爭、服務欺詐、勞務糾紛等現象比較普遍,致使家庭服務消費者、從業人員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無法保障;第二是從業人員流動性大,與家政企業關係鬆散,不便於管理;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落實;第三是職業化程度低。從業人員素質較低,缺乏系統培訓,尚未按要求做到持證上崗;第四是由於國家、省、市沒有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主管部門不明確,對家庭服務業的監管不到位。

行業管理

家政服務經營者,家政服務從業人員 家政服務消費者 家政服務契約  家政服務管理與監督

行業政策措施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10年9月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發展家庭服務業的政策措施。

會議指出,發展以家庭為服務對象、向家庭提供勞務、滿足家庭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務業,對於增加就業、改善民生、擴大內需、調整產業結構具有重要作用。必須堅持市場運作與政府引導相結合,政策扶持與規範管理相結合,促進就業與維護權益相結合,大力推進家庭服務業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逐步建立比較健全的惠及城鄉居民多種形式的家庭服務體系。

會議確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加強統籌規劃

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重點發展家政服務、社區服務、養老服務和病患陪護,滿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因地制宜地發展家庭用品配送、親職教育等,滿足家庭的特色需求。鼓勵各種資本投資創辦家庭服務企業,培育家庭服務市場。推進公益性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實施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程,統籌社區內家庭服務業發展。

規範市場秩序

完善行業自律機制,規範服務行為。加強市場監管,依法規範家庭服務機構從業行為,嚴肅查處違法經營,維護家庭消費者合法權益。

加強就業服務職業技能培訓

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為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免費提供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把家庭服務從業人員作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重點,落實培訓計畫和培訓補貼政策。

切實維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規範家政服務機構、家庭和家政服務員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維護家政服務員勞動報酬和休息權益。

加大財稅等政策扶持力度

將家庭服務業作為促進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重點,並納入中央和地方社會事業、民生工程資金扶持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服務企業實行稅收優惠的支持政策。積極發展中小型家庭服務企業,鼓勵多種方式的便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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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即將出台

我國家庭服務業近年來已有較快的發展,行業規模不斷擴大,服務領域也在不斷的拓寬。據有關部門測算,全國家庭服務業各內企業各行業,現在有近50萬家,從業人員達到1500多萬。但即使這樣,家庭服務業的供需依然不平衡,存在大約1000多萬家政服務人員缺失。

王淑霞指出,為推動產業發展,修改意見還提出促進家庭服務業發展的扶持政策,首先,國務院將發展服務業,中小企業和促進農民工就業的現行政策加以集成延伸到家庭服務業。如說對農民工進行技能培訓,在2010年11號檔案對農民工培訓提出具體政策,其中一項就是培訓一個農民工有800元補貼,這同樣適用於家庭家政服務業。另外,還將有針對性的增加部分政策措施,除去一些對整個就業政策以外,重點將對員工家庭服務企業給予免徵營業稅的政策支持,暫定三年免徵營業稅。

王淑霞指出,意見還將為家庭服務業提出目標,到2015年形成基本適應社會需求的家庭服務市場,和規範的經營機構,從業人員的技能不斷提高,勞動權益得到維護,就業容量顯著擴大,到2020年建立比較健全的,匯集城鄉居民的家庭服務體系。在2009年的基礎上,新增就業1000萬人以上。

規範市場勢在必行

從家庭服務業現狀來看,還存在不少問題,其中,就業人員專業水平較低、僱傭關係不規範、中介機構不透明等問題較為普遍。

以“月嫂”行業為例,許多人首先感覺市場“混亂”。一邊是高昂的收費,一邊卻是無法保證的服務質量。不少月嫂或保姆只接受過兩三天的簡單培訓,僅僅依靠以往的經驗便上崗就業,專業知識相當缺乏,其提供的服務已遠遠無法滿足現代家庭的需求,這讓許多母嬰家庭苦惱不已。而且家庭母嬰服務人員的不規範行為,行業內卻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僱主家庭遇到問題無處投訴,服務質量和僱主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王淑霞指出,指導意見也將規定,為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免費提供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提高家庭服務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開展對家政服務員的培訓。

為規範市場,維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指導意見還會制定相應的勞動用工政策及勞動標準,加強對員工制家庭服務機構的規範管理,規模化的家政服務機構應當與家政服務員簽訂勞動契約,小型企業應當簽訂簡易勞動契約,對家庭自行雇用的非員工制家政服務員要簽訂僱傭協定,逐步將大量口頭協定轉變為簡易的契約式的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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