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職責調整
(一)調整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範圍,不再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審計機關審計監督以外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二)加強對經濟責任、關係國計民生的資源能源、環境保護和社會保障資金、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審計職責。
二、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擬訂審計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擬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並報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政府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縣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科級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審計縣、鄉(鎮)政府駐縣外非經營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縣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推廣信息技術在全縣審計領域的套用。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審計局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訪、財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畫。
(二)行政事業審計股
組織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組織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審計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行政事業、財政審計工作情況;負責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彩票公益金;負責審計縣級機關(單位)及其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及所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送達本股審計項目審計結論法律文書;督促本股審計項目審計建議落實和審計決定執行;承擔本股審計項目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企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屬國有企業和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審計縣級相關部門(單位)及其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送達本股審計項目審計結論法律文書;督促本股審計項目審計建議落實和審計決定執行;承擔本股審計項目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商貿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屬或縣屬國有資本占主導或控股地位商貿流通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審計調查。負責審計縣屬國有金融機構、縣屬專門從事長期股權投資或長期債權投資活動的國有企業和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縣屬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負責審計縣級相關部門(單位)及其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送達本股審計項目審計結論法律文書;督促本股審計項目審計建議落實和審計決定執行;承擔本股審計項目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負責審計全縣重點建設項目、縣投資和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審計縣級相關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審計縣級相關部門(單位)及其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送達本股審計項目審計結論法律文書;督促本股審計項目審計建議落實和審計決定執行;承擔本股審計項目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 人員編制
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地理位置
地址:山東省菏澤市定陶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