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銘祿

(1953.12~1995.4) 男,濟南軍區第7422工廠職工,天橋區堤口路聯防治保會主任。山東省泰安市人。最後因為見義勇為,濟南軍區後勤部黨委追認其為中共正式黨員並授予“勇斗歹徒的英雄職工”榮譽稱號。

基本信息

姓名

宋銘祿

介紹

(1953.12~1995.4)男,濟南軍區第7422工廠職工,天橋區堤口路聯防治保會主任。山東泰安市人。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95年4月18日凌晨,與堤口路派出所民警蘆全力在轄區內巡邏時,跟同騎一輛腳踏車、攜帶短刀及盜竊贓物的兩名罪犯相遇。宋銘祿與蘆全力發現二人行跡可疑,便令其停下接受檢查,二罪犯倉皇逃竄。在追捕中,宋銘祿將一罪犯抓住,兇殘的罪犯抽出尖刀朝宋銘祿肋部、背部連刺三刀,致使宋銘祿胸主動脈破裂,造成大失血,在送往醫院途中犧牲。宋銘祿為維護社會治安同犯罪分子英勇搏鬥,用生命和鮮血譜寫了一曲匡扶正義、祛除邪惡的正氣之歌。1995年5月4日,被山東省人民政府追認為革命烈士。5月9日,中共濟南市委、市政府作出《關於開展向宋銘祿同志學習的決定》。5月10日,濟南軍區後勤部黨委追認其為中共正式黨員並授予“勇斗歹徒的英雄職工”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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