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秘書、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廳副主任;
1999年起歷任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其間掛職甘肅省白銀市委副書記),職務犯罪預防廳副廳長;
2012年9月,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2018年1月-2018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犯罪預防廳廳長。
2018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
2018年7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紀檢監察組組長、部黨組成員。任免信息
2012年9月,為落實“雙千計畫”聘任高級檢察實務專家到校任教項目,宋寒松受聘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免去宋寒松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2018年1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宋寒松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8年5月10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第8版刊發了《紮實推進黨風政風監督工作》一文,其作者署名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宋寒松”。上述信息顯示,此前擔任最高檢檢察委會委員、檢察員、原反貪污賄賂總局四局局長的宋寒松現已出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一職。 2018年7月,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紀檢監察組組長、部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