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千計畫

雙千計畫

雙千計畫,是中國政府在法學高等學校和法律事務部門之間的互聘制度,該計畫從2013年開始施行。 雙千計畫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畫的重要內容,旨在最佳化法學教育結構,推動中國法治建設。

項目簡介

雙千計畫,是從2013年開始實施的一項高等學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制度。主要任務是選聘1000名左右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的法律實務部門專家到高校法學院系兼職或掛職任教,承擔法學專業課程教學任務;

選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學專業骨幹教師到法律實務部門兼職或掛職,參與法律實務工作。

選聘條件

法務專家

選聘到大學法學院系兼職或掛職任教的法律實務部門專家,應具有:

1、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2、具有10年以上法律實務工作經驗,較高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實績突出等。

高校教師

選聘到法律實務部門兼職或掛職的高校法學專業骨幹教師,應具有:

1、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2、師德師風好,教書育人的榮譽感和責任感強;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較強的業務能力,能夠幫助法律實務部門分析解決疑難複雜案件等。

入選待遇

聘期內,互聘人員以派出單位管理為主,不改變與派出單位的人事行政關係,派出單位保留其原職務級別、崗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將其專業技術職務年限連續計算,工作量互相衝抵。

選聘程式

各級負責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黨委政法委統籌負責本地“雙千計畫”聘任工作。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根據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情況,公布年度“雙千計畫”互聘結果,頒發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雙千計畫”入選證書。

卓越基地優先

優先支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畫基地建設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工作。

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建設高校5年內須累計選聘不少於5名法律實務部門專家來校兼職或掛職任教,派出不少於5名法學專業骨幹教師到法律實務部門兼職或掛職。

到崗時間

2013年秋季開學前,首批“雙千計畫”互聘人員到位到崗。

考核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親切會見法學教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親切會見法學教授

1、互聘人員以派出單位管理為主,不改變與派出單位的人事行政關係。建議在聘期開始時,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相關協定,明確聘期工作目標和任務安排。

2、聘期結束後,由聘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對受聘人員工作做出書面鑑定,反饋給派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3、受聘到高校兼職或掛職任教的法律實務部門專家,應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善於把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實踐的最新經驗轉化為優質教學資源。

4、受聘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兼職或掛職的高校法學專業骨幹教師,應依法執行有關規定,在聘期內不得再兼任執業律師或從事其它與職務相牴觸的活動。

實施環節

雙千計畫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具體的程式性問題,如人員遴選、學科對接等,需要高校和六部門之間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

互聘人員進入一套全新的工作體系中,難免會面臨適應問題,尤其是進入高校任教的法律實務工作人員可能會面臨更大的困難。怎樣將司法實踐與憲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民法學、行政法學、訴訟法學、法理學等課程融合起來,是一個不小的考驗。

學生、老師都歡迎有真才實學和實踐經驗的專家。學者型的法律實務專家越來越多,只要堅持一段時間的認真摸索,不會存在問題。

應該重點從中國傳統法學強校的“五院四系”中選拔互聘教師,藉此帶動“五院四系”的教學改革,推進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

高等學校和法律實務部門雙方各聘請1000人,對於全國來說,數量並不大。在制度成熟之後,可以考慮增加互聘人數,並適當放寬要求,不再限於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和具有10年以上法律實務工作經驗的專家,可以將青年教師、研究生、青年法律實務工作人員也納入到互聘體制當中,形成長效機制,真正打通法律領域理論與實踐之間的這一堵牆。

實施意義

1、擺脫法學高等教育界和法律實務部門脫節問題。

由於管理和運行機制上的差異,一直以來,法學教育界和法律實務部門之間有一堵牆,法學領域中存在理論和實踐脫節的狀況。各個相關部門都在不斷進行嘗試,但是一直沒有形成制度化的解決模式。“雙千計畫”的實施,將互聘變為工作機制里的一個必要環節,著眼於“兩張皮”問題的解決,將對法治實踐、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的效果產生影響。

2、法律人才培養質量有望提高。

實施“雙千計畫”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畫的重要內容,是創新教學團隊組建模式、加強高校法學師資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

雙千計畫實施以後,將給法學大學生帶來鮮活的實踐案例與經驗,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而這些畢業後就職於司法機關、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等各行各業的法律人才,將會帶動全民族、全社會法律意識的提高,推動中國法治建設。從研究方面來講,大量高校教師補充到實務部門,把學術研究從象牙塔帶到中國司法實踐、法律進程一線中,對於教師本身的成長和未來的學術定位,都具有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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