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1987年5月,縣委、縣政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成立安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隊,為副科級單位,編配隊長、教導員及民警8人,配舊北京213吉普車一輛,100平方米磚混二層老式辦公樓兼宿舍一幢,擔負385台機動車和駕駛人、112公里縣鄉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調處工作。1995年4月,機構升格為正科級,更名為安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內設辦公室、安宣股、車輛管理股、交通秩序股、一、二、三中隊,定編47名,其中公安行政編8名,省管事業編7名,縣管地方事業編32名。到2008年底,大隊內設股室7個(辦公室、政工股、法制辦、車管所、秩序股、安宣辦、監控中心),中隊6個(事故處理中隊、城關中隊、三岔河中隊、理興�中隊、出口洲中隊以及專業化管理中隊),有民警和工作人員95人(不含離退休人員8人,其中民警59人,已轉警未授銜4人、公務員17人、職工13人、離崗2人),黨員64人,大專以上學歷的61人,有專業技術職稱的18人,副科級以上民警34人,管轄運輸公路1721公里,其中,省道59公里,縣道164公里,鄉、村道1498公里;各類機動車37817台,駕駛人36284人。現有單獨院落4處,總建築面積3580平方米,警務用車22台,電腦55台,攝相機和照相機18台及一批民警日常生活工作保障物品,全隊固定資產由組建時的10餘萬元增加到1400餘萬元,工作、生活條件大為改善。
20年來,大隊在上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歷屆領導班子團結一心,齊心協力,緊扣工作重心,履行交管職能,貫徹“從嚴治警”方針,堅持政治帶警、紀律治警、作風強警、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壓事故、保暢通,創建“平安暢通安鄉”,帶領全隊民警艱苦創業,奮力拚搏、克難奮進、無私奉獻、忠於職守,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先後68次被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市交警支隊、縣委、縣政府予以授牌表彰;高翔、陳寧甫、毛紹發、周章平、彭石柱等一批大隊領導多次受到省、市公安交管機關的表彰;高翔、雷立群、毛紹發、徐子贊、林粵軍等十名民警被載入《湖南警界功臣名錄》;立功受獎民警322人次;1998年榮立“集體二等功”;2002年、2004年被評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進單位”;2004年被省公安廳表彰為“春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進集體”;2006、2008 兩年被評為“全縣目標管理紅旗單位”。2008年3月,被常德市委、市政府授予“抗冰救災先進集體”榮譽稱號,4月被縣政府表彰為“安全生產紅旗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的規章;研究制定轄區道路交通管理對策,擬定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髮展戰略。
二、指導和參與處理各類道路交通違章,指揮疏導交通,維護公路、城市道路(包括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交通秩序;參與研究城鎮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負責城區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交通信號裝置等安全設施的設定和管理,依法打擊破壞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
三、參與對停車場(庫)、車輛停靠點的規劃建設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停車場(不含交通部門主管的道路客貨車運輸站場)的使用管理,並參與停車場規劃、設計、建設的審查監督工作;參與管理城市計程車輛,牽頭搞好城區客運交通的,查處無使用號牌和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營運以及不按規定站點停靠等違章行為。
四、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調處工作,查處特大交通事故;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五、負責實施交通警(保)衛工作和公路上的綜合執法,參與處置突出事件,維護公路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發生的違法活動,打擊車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處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行為。
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動車管理的各種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法對全縣的機動車進行登記管理(註冊、過戶、轉入轉出、變更、抵押、停駛復駛、臨時入境、註銷登記等);負責對全縣新上戶及外地轉入的機動車與全國機動車盜搶資料庫、進口機動車資料庫進行檢過、查詢;承擔全縣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檢驗;負責全縣特種車輛安裝警燈、警報器和使用證的呈報、初審工作;對全縣機動車改裝、維修、報廢進行安全技術監督;負責全縣機動車檔案管理;依法對委託農機部門管理的拖拉機及其駕駛員進行監督管理。
七、依法受理初次報考機動車駕駛員的資格審驗;負責對冊駕駛員進行日常管理(年審、安全教育、增駕、復驗、轉籍異動、換補、違章記分、駕駛證的弔扣、吊銷、註銷和撤銷等);參與對機動車駕駛員學校的監督;負責對全縣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各類資料歸口管理,建檔保管和數據的登記、統計以及分類上報工作。
八、負責公安交警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業務培訓。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安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下設7個股室,6箇中隊,即:辦公室、政工股、監控中心、法制辦、車管股、秩序股、安宣辦、事故處理中隊、城關中隊、三岔河中隊、理興當中隊、出口洲中隊、重點路段專業化管理中隊。
辦公室主要職責:
掌握全縣公安交警大隊工作情況,負責大隊重要檔案和會議報告的起草;負責學術、調研論文的起草、協助處理緊急事務、負責值班、內駕車輛的管理;負責經費上解和財經工作;負責科技設備的維護管理,承擔文電收發和上報下發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大隊後勤基建工作。
政工股主要職責:
負責縣交警大隊隊伍建設;負責全大隊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資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對黨員的考核、評議和吸收黨員工作;負責群團組織工作和計畫生育;負責全大隊在編幹部的考核、培訓、調動、任免、警銜、撫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監控中心主要職責:
負責大隊網路建設及維護管理;負責對全縣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進行監控、指揮;負責對全縣交通智慧型化管理系統設施的維護與保養;負責對全縣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曝光。
法制辦主要職責:
負責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研究和組織實施,組織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審核起草公安交通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對行政執法行為的法律審核、執法檢查、考核評議、法律培訓;依法維護交管部門的合法權益,接待民眾、法律諮詢及處理有關信訪工作;承辦和指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工作;承辦交通違章處理、治安拘留審批和各類法律文書的管理;負責法律培訓及普法工作。
車管股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五小車輛註冊登記、號牌管理;代辦各類機動車號牌、行駛證;負責全縣車輛檔案的管理和各種數據登記、統計及其分析、上報工作;負責全縣機動車輛的年度初檢;負責對客運車輛的季檢和管理工作;依法對全縣範圍內的機動車輛進行登記;負責全縣機動車輛改裝改型的審批工作;查詢、檢查及核實牌證;負責全縣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以及特種車輛警燈、警報器使用的呈報、審批與核發;代辦全縣駕駛員發證、轉籍異動和遺失補證、換證等各項業務手續;依法對委託農機部門管理拖拉機駕駛員的考試、發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參訓學員的報名審批和考前的安全法制教育及培訓監督工作;負責對在冊駕駛員的日常管理;負責全縣機動車駕駛員的檔案管理、登記、統計和分析上報工作。
秩序股主要職責:
負責全縣範圍內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組織整頓城鄉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暢通;負責暢通工程、平安縣區創建工作;負責道路交通指揮,負責三級以上道路交通警衛和在型保衛工作方案的制定,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及其駕駛人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校車及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工作;負責全縣範圍內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管理、完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督促公路交通部門完善道路標誌標線工作。負責全縣停車場(站)、車輛臨時停靠、新開闢或調整公共汽車、長途汽車行駛路線及車站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社會車輛通行證的發放。
安宣辦主要職責:
負責全縣交通安全社會化和客運車輛戶籍化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管理“五化”防控體系工作;負責全縣公路危險點、段的排查工作;負責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
事故處理中隊主要職責:
負責交通事故處理正規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協同對全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負責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報批、收繳弔扣吊銷證件及打擊處理;負責收集掌握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對策;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及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建檔工作。
城關中隊主要職責:
負責縣城區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三岔河中隊主要職責:
負責安尤、安昌、安宏、三岔河、安生、安當等6個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理興當中隊主要職責:
負責安障、安全、安福、安凝、焦圻、黃山頭等6個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出口洲中隊主要職責:
負責大鯨港、安豐、安裕、安康、下漁口、陳家咀、安德等7個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重點路段專業化管理中隊主要職責:
負責省道S306石龜山至六家渡路段的交通安全工作,實施專業化管理。對沿線危險路段、事故多發路段的交通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對沿線機動車駕駛人、車主、學校學生、村民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在特別防護期及重點時段進行24小時上路巡邏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