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農村能源總站

經省編委界定,總站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農村能源管理、科技攻關、技術推廣和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負責全省農村能源及新能源技術開發、負責農村能源產業、技術培訓和服務體系建設。 總站自組建以來,主持起草和參與修改制定《安徽省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條例》,獲省人大通過並頒布實施,推進城鎮生活污水沼氣淨化工程的試驗示範,大力發展太陽能利用產品生產,並依法實行以太陽熱水器為主的農能產品生產準產證制度,對農能環境工程施工企業實行資質管理,有效地加強農村能源行業管理。 此外,總站還負責實施《農村能源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和《農村能源利用工程技術方案審核》兩項行政許可的具體工作,加強行業管理,規範生產經營,推介名牌產品,發展農能產業。

安徽省農村能源總站,於1996年1月,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皖編事[1996]1號《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經濟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分類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由安徽省農村能源科學研究所和安徽省農村能源技術推廣站合併組建而成,正縣級建制,列入全額預算事業單位管理序列,定編34名,領導職數5名(站長1名、副站長4名)。內設技術推廣科、項目管理科、科技開發科、企業管理科等7科一室。現有研究員1人,副高級職稱8人,中級職稱9人,其他均為技術幹部。
經省編委界定,總站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農村能源管理、科技攻關、技術推廣和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負責全省農村能源及新能源技術開發、負責農村能源產業、技術培訓和服務體系建設。
總站自組建以來,主持起草和參與修改制定《安徽省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條例》,獲省人大通過並頒布實施,推進城鎮生活污水沼氣淨化工程的試驗示範,大力發展太陽能利用產品生產,並依法實行以太陽熱水器為主的農能產品生產準產證制度,對農能環境工程施工企業實行資質管理,有效地加強農村能源行業管理。於“九五”期間,在全省組織實施農村能源建設“840工程”(即8個綜合建設縣和40個重點項目縣),“十五”期間,負責組織實施我省承擔的國家農村小型公益設施建設農村能源項目(20多個項目縣)和農村沼氣建設國債項目(70多個項目縣),開展督查指導、技術服務和竣工驗收,加強項目管理。與此同時,還組織實施省內生態家園建設項目,結合國債項目的實施,建設高標準的生態家園示範村,為發展生態農業,幫助農民增收,建設農村小康服務。近年來,為配合項目建設,大力開展農村能源技術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舉辦農村沼氣技術、太陽能利用技術大中型沼氣工程技術和企業管理等各種培訓班50多期,參訓人數達6000多人,培訓鑑定沼氣生產工5700多人,太陽能利用工123人,培養和壯大了我省農村能源技術隊伍,為我省沼氣項目建設和農能事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此外,總站還負責實施《農村能源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和《農村能源利用工程技術方案審核》兩項行政許可的具體工作,加強行業管理,規範生產經營,推介名牌產品,發展農能產業。
總之,安徽省農村能源總站在農村能源建設事業中,任重而道遠。總站全體職工將認真學習,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共同奮鬥,為我省農村能源事業的快速發展作出更多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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