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師範大學審計處

機構簡介

安徽師範大學審計處前身為安徽師範大學審計室,成立於1988年。1992年作為處級建制正式成立審計處,2000年校機構改革撤消審計處,設審計科隸屬於財務處,2004年7月學校重新恢複審計處為獨立設定的處級行政機構。審計處在校長或分管校領導的領導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對學校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評價的行政職能部門。是學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更好地維護學校內部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辦學效益和建立良好的經濟工作秩序而建立的內部審計機構。

工作職責

一、制訂年度審計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制訂學校內部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上級部門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制訂內部審計規章制度,獨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對學校領導負責並報告工作,同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審計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 

三、對學校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組織或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及時向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審計調查結果。配合校財務處加強財務管理,對學校資金收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賬務處理的正確性進行監督,定期進行審計調查。 

四、負責下列事項的審計監督,並提出審計報告。1、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2、預算執行和決算;3、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4、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5、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6、建設、修繕工程項目;7、校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等;8、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風險管理;9、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10、有關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五、提出改進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對模範遵守和維護財經法紀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的建議,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紀、嚴重損失浪費的行為,做出臨時的制止決定,對違法違規和造成損失浪費的行為提出糾正、處理的意見,對嚴重違法違規和造成嚴重浪費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提出移交紀檢、監察或法務部門處理的建議。

六、完成學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結構

處長王愛民 

副處長胡光喜財務審計科謝文珊張興平劉婷婷工程審計科王德榮朱炎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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