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縣發展計畫局、縣糧食局、縣物價局、縣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在縣發展和改革局加掛縣糧食局、縣物價局牌子。
(二)將原經濟貿易局負責的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有關石化、電力等能源行業管理職責劃入發展和改革局。
主要職責
(一)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1.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負責監測全縣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全縣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3.承擔規劃全縣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全縣重點項目計畫;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上級撥款建設項目以及外資、境外項目;負責組織縣重大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概算調整、招投標工作;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
4.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定現代物流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能源行業管理,擬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
5.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及鎮坪突破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承擔西部大開發工作。
6.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7.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縣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8.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9.起草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
10.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工作。
11.組織制定金融業發展規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協調銀政、銀企合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理金融風險,參與處理地方金融市場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加強對金融機構的服務和管理;負責全縣企業上市培育指導和審核推薦及監督管理;對口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12.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縣糧食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糧食流通和糧食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進出口總量計畫和收儲、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議;指導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2.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統計和全社會糧食供需平衡調查工作;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制定完善全縣糧食應急預案,並負責提出啟動建議。
3.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糧食儲存、運輸技術規範;負責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4.起草全縣糧食流通和縣級儲備糧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執行;制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
5.負責縣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進出口總量計畫,負責縣級儲備糧輪換計畫的下達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負責落實和管理市上下達我縣的市級儲備糧油。
6.依法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批和核查工作。
7.負責全縣糧食市場、糧食基礎設施的規劃布局及建設。
8.負責全縣糧食行業財務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9.組織安排和協調保障部隊、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糧食供應。
10.承辦縣政府與縣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縣物價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價格改革的計畫及政策建議,起草地方性價格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價格改革方案。
2.研究提出全縣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巨觀調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價格管理制度,參與價格相關的計畫、財政、金融等經濟關係的協調、調控工作,負責全縣價格工作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
3.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重要生產資料、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市物價部門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制定、調整縣管的重要商品和勞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房地產價格;貫徹執行國家指導價格商品的作價辦法,合理安排各種差價和比價關係;按法定許可權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決策聽證。
4.組織全縣物價監督檢查工作,推行明碼標價,打擊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和各種暴利行為,處理價格違法;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受理價格收費申訴複議案件。
5.負責組織全縣農產品、工業品、房地產、公用事業的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資料。
6.負責建立價格監測和預警系統;建立健全全縣價格信息網路,監測、預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報市場價格形勢,並提出建議意見供決策參考。
7.負責全縣價格鑑證、認證管理工作。
8.承辦縣政府與縣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3個股室,即:政辦股、投資發展股、綜合規劃股。
人員編制
(一)發展和改革局縣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1正3副)。工勤人員(司機)1名。
其它事項
管理重點項目辦公室、節能減排辦公室、金融工作辦公室、物價所和價格認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