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及背景
安全駕駛獎勵計畫是為了配合於2007年10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法》,政府以獎勵方式,鼓勵澳門市民關注及遵守新道路交通法例,提高駕駛時的安全意識、有禮出行,宣揚優質駕駛風氣。達至保障大眾人身安全,共建和諧交通文化。
活動由2008年首次舉辦,共有8919人報名參加,的安全駕駛獎勵計畫2008的抽獎儀式已於2009年3月4日於營地活動中心舉行。而2009年將繼續舉辦,現正接受報名。
參加條件
只要持有澳門駕駛執照,並在報名時登記其名下所有機動車輛(包括汽車或電腳踏車),又或是經常駕駛之機動車輛(須經車主同意)即可。而參加是次計畫之駕駛者及其所登記之機動車輛在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間沒有因交通違例而被檢控即符合得獎資格,可自動參加大抽獎。
活動獎品
2008年得獎者合共1579名。 頭獎(1名) 現金澳門幣30000圓 二獎(3名) 現金澳門幣20000圓 三獎(5名) 現金澳門幣10000圓 四獎(20名) 汽車美容禮券2000元 五獎(50名) 汽車美容禮券1000元 六獎(100名) 油券800元 七獎(200名) 油券500元 八獎(300名) 泊車卡300元 九獎(400名) 泊車卡200元 十獎(500名) 泊車卡100元
2009年得獎者合共1424名。而所有報名者都可獲發紀念品1份。 頭獎(1名) 現金澳門幣30000圓 二獎(3名) 現金澳門幣15000圓 三獎(5名) 現金澳門幣8000圓 四獎(15名) 油券1000元 五獎(400名) 油券500元 六獎(1000名) 油券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