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對學生畢業資格的審查等。目的在於督促管理學生,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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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常見問題及解答
2016年8月31日,教育部發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常見問題及解答》。該檔案要求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
解答簡介 解答解讀 -
甘肅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暫行辦法(修訂)
為加強普通高中管理工作,規範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根據《甘肅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改革實施意見(試行)》和甘肅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和的通知》(甘教基[20...
檔案發布 檔案內容 附則 -
泰和縣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
實驗國小、實驗二小、上田東門國小、澄江中心國小及所轄國小、國中學籍由局教育股統一管理。高中學籍在市教育局指導下,由局教育股協助管理。
基本信息 具體管理措施 -
甘肅省普通高中學籍管理暫行辦法(修訂)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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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規範全省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實現學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學化、制度化,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普通中國小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義務教...
通知 全文 -
肥城市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
國小、國中新生入學後需編制泰安市統一規定的學籍號。 市直中國小學生休學的,由學校學籍管理員到市教育局統一辦理。 九中國小學籍管理的表、證由市教育局統一製作。
一、總則 二、新生入學 三、學籍編制 四、轉學 五、借讀 -
南陽市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暫行規定
《南陽市普通中國小學籍管理暫行規定》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
通知 暫行規定 -
隴南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條 第十一條 學生休學期間,不辦理轉學,不得參加高中畢業會考。
隴南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