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校背景
現代社會中,每個人在不同時期都可能面臨各種危機,比如事業危機、經濟危機、婚姻危機、升遷危機、交往危機、考試危機以及不可抗拒的天災人禍等等。在這些重大生活事件中,人們都可能同時產生的一種危機就是心理危機。簡單地說,心理危機是指當人們面臨突然的或重大的生活事件時所出現的心理失衡狀態。為處在重大生活事件中,並產生心理失衡狀態的當事人或人群(以及與他們密切相關的人群)提供及時的、專業的心理援助就是心理危機干預。
目前,社會性的和醫學性的心理危機干預已經受到我國政府和社會的普遍關注,但學校教育系統的心理危機干預還很少引起人們的注意和研究。
意義
目前,對學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已引起各級教育部門的廣泛注意,許多省市和地區都在積極推進該項工作的開展並獲得了許多成熟的經驗。教育部也就此項工作發布過多項檔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更使廣大教育工作者提高了對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認識。建構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系統對體現我國憲法所提出的“以人為本”的宗旨,對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檔案精神,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從心理健康發展的角度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都有積極和深遠的意義。
兒童與青少年時期是人的生理和心理發展的關鍵時期,在這個時期所出現的任何事件都會對孩子的身心發展產生巨大的影響,許多影響甚至會延續干擾到人一生的成長。人的基本屬性有三種,即人的生理屬性、社會屬性和心理屬性。由於我國學校教育管理體制歷史的和現實的特點,當學校中發生種種與學生和教師相關的重大事件時,各級教育管理部門往往注重的是從教育管理、生命安全、社會安全、社會道德和社會法律的角度去解決問題,而忽略了同時從人的心理屬性角度去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服務,忽略了從促進兒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發展角度所必須採取的種種措施。因此,從一定程度上來說,建構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系統不僅是全面提高學校素質教育水平的必要舉措,也是降低或減少學生與教師非正常死亡發生率的重要舉措之一。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系統是建立在學校教育與管理大系統上的一個子系統。它與社會性和醫學性心理危機干預系統的不同點在於,它干預的主要事件及干預過程的操作機制都是在學校教育系統內的,它所干預的對象主要是學校教育系統內的兒童與青少年,以及從事學校教育的教師和管理工作人員,必要時也包括在重大事件發生時或發生後與上述人員相關的親屬人群。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系統的建立主要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基本法律和法規。因此,建立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系統也是我國學校教育發展的重要標誌,也是與全球學校教育發展接軌的重要措施。
基本定義
1.心理
心理是指人對周圍的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和人自身的感知與體驗。它是知覺、記憶、思維、情感、意志、能力、性格等心理現象的總和。
2.心理危機
心理危機是指人在面臨自然、社會或個人的重大事件時,由於無法自我控制、自我調節自己的感知與體驗而出現的情緒與行為的嚴重失衡狀態。
處在心理危機中的人或人群除了有典型的生理方面的應激反應障礙外,通常在情緒上表現為暴躁衝突或抑鬱強迫、狂躁多語或孤獨少言、痛苦不安或激情難抑、絕望麻木或焦慮煩躁等嚴重的情緒與行為失衡狀態。這種嚴重心理失衡狀態在學生的衝突性行為中還常表現為輕生自殺、肢體自殘、暴力攻擊、離家出走,以及吸毒、酗酒和性行為錯亂等。如果這些衝突性行為在學校管理、社會安全或社會法律的層面上得到阻止和解決,而沒能在心理層面上予以疏導和幫助,則可能轉換成潛在的壓力和焦慮,進而形成嚴重的心理障礙和心理疾病,直接影響青少年人格的健康發展。
3.心理危機干預
心理危機干預就是指運用心理學、心理諮詢學、心理健康教育學等方面的理論與技術對處於心理危機狀態的個人或人群進行有目的、有計畫、全方位的心理指導、心理輔導或心理諮詢,以幫助平衡其已嚴重失衡的心理狀態,調節其衝突性的行為,降低、減輕或消除可能出現的對人和社會的危害。
(1)心理危機干預從過程上來說包括:預防性干預、引導性干預、維護性干預和發展性干預。
預防性干預:在重大事件可能發生前的心理干預。
引導性干預:在重大事件發生時的心理干預。
維護性干預:在重大事件發生後的心理干預。
發展性干預:在當事人(或人群)心理康復後的,以促進繼續健康發展為目標的心理干預。也包括對健康人群的發展性心理健康教育。
(2)心理危機干預從對象上來說包括:當事人干預、與當事人相關人群干預、當事人親屬人群干預。
當事人干預:對事件發生現場中的直接當事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預。
與當事人相關人群干預:對不在事件發生現場、但與當事人或人群有密切接觸並受影響的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預。
當事人親屬人群干預:對當事人或人群的親屬人群的心理干預。
(3)心理危機干預從形式上來說包括:現場干預、來訪性干預、跟蹤性干預。
現場干預:在重大事件現場與其他專業人員配合與合作對當事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預。
來訪性干預:對有衝突性行為爆發傾向的求助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預。
跟蹤性干預:重大事件發生後,對當事人或人群、相關人或人群的補救性心理干預。
4.學校心理危機干預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是指建立在學校教育和學校管理基礎上的(School-based)心理危機干預。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主要是在學校學習的大學生、中小學生以及從事學校教育的教師和管理人員,以及與他們相關的親屬或親屬人群。
參與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成員主要是學校教育的管理者、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與學校教育相關的教育專家和心理專家,以及高級心理諮詢師、醫務人員、社會安全保障人員(公安、法律、火警等)和社區工作者等。
基本架構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系統的基本架構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子系統: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預警系統;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應急系統;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維護系統。
1.預警系統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首要任務就是積極預防在學校管理範圍內重大惡性事件的發生。該系統要能在儘可能早的時間內預警可能出現的衝突性事件並能給予及時的疏導,要能對學校管理範圍內的有心理危機傾向的高危人群進行必要的監控和疏導。學校心理危機預警系統主要包括以下組成部分。
心理健康測量和心理健康檔案教育部已有檔案規定從2004年新學期開始,大學新生入校都要進行心理健康測試並建立心理健康檔案。通過心理健康檔案的建立和使用,可以比較有效地區分出容易產生嚴重心理危機的高危人群,以便有針對性地採取必要的控制和疏導措施。各地高中在高一學生入學時也可以參照執行。目前,“高一現象”已引起許多高中,尤其是重點高中的教育管理者的注意。2004年四月,在連續十天內,浙江省某縣有四個高一學生先後跳樓自殺的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們應該意識到,在這一現象中既有事物發生的偶然性,也有事物發展的必然性。
學生團隊中的“心理互助員”在學生群體中建立“心理互助員”隊伍,是提高心理危機預警系統效能的重要措施。按照青少年心理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在整個青春發育期,夥伴關係是對青少年個體心理發展影響最大的因素。同學、朋友之間往往能夠相互敞開心扉,講內心的、真實的話。“心理互助員”是經過一定心理輔導知識和技能培訓的、在學生中有較強交往能力的學生。他們的活動可以團隊或興趣小組的形式進行,受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指導和管理。他們平時在與同學、朋友交往中能主動運用學到的心理輔導知識和技能,當發現有心理危機發生可能的同學和朋友時,能及時向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反映,從而發揮心理危機預警反應的作用。
班主任隊伍和學校團隊、學生會工作者學校班主任隊伍和學校團隊、學生會工作者隊伍應該接受比較系統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輔導與諮詢、心理危機干預理論與技術的培訓,使他們成為學校心理危機預警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這些直接從事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學生管理的教師往往和學生接觸密切,也比較容易得到學生的信任。只要對他們進行有計畫的、有目的的培訓,就能有效提高學校心理危機預警系統的反應能力。
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應該是學校心理危機預警系統中的骨幹力量。他們經過專業培訓,並應持有心理健康教育的上崗資格證書。他們的預警信息來源除了直接使用心理健康檔案,接受和篩選來自上述兩支隊伍的信息外,預警信息的來源還包括學校系統的心理輔導(諮詢)電話熱線、心理輔導(諮詢)室、心理輔導(諮詢)信箱、校園網中的心理健康論壇(BBS)等。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要認真做好有衝突性事件爆發傾向(自殺、自殘或暴力)人員的來訪性心理干預,其崗位責任之一就是要為學校教育管理者及時提供學生和教師的心理健康狀態以及存在的主要心理問題傾向。
學校心理危機預警系統的直接領導者應是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
2.應急系統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主要任務就是,當在學校管理範圍內發生重大惡性事件(自然災害、災難性事故、傳染性疾病、暴力衝突、自殺自殘自虐等)時,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要能及時、有效地與負責危機干預的其他系統(教育管理、社會安全、醫療衛生、社會工作等)進行合作,有計畫、有步驟地對事件當事人或人群進行心理干預,同時協助有關部門對與當事人或人群相關的人群(同學、教師)和親屬人群(家長、親戚)提供科學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心理輔導。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主要包括以下組成部分。
領導指揮組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的領導指揮小組是學校危機干預系統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負責在事件現場領導和實施對當事人或人群進行心理危機干預,負責協調與其他危機干預系統(管理、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的各種關係。領導指揮組的負責人應由教育系統領導和學校負責人組成,他們應該接受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諮詢、心理危機干預等方面的理論與技術的培訓。領導指揮組的成員還應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的專家、有高級職稱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有高級職稱的學校醫務人員等。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的領導指揮小組可在縣(市、區)級教育主管部門設立。
專家指導組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的專家指導組是在學校危機發生時由上級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派往事件現場的、負責指導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專家工作組。它的主要責任是(1)對現場從事心理危機干預的指揮領導人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學校醫務人員等提供心理危機干預方面的技術指導和監督,在必要時,直接進行現場干預;(2)對心理危機干預效果進行評估;(3)收集和整理與當事人或人群相關的心理健康資料、與心理危機干預操作過程相關的資料;(4)對事件發生後的維護性心理危機干預提供方案或建議;(5)為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提供與事件相關的心理危機干預專項研究報告。
專業工作組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應急系統專業工作組的主要任務就是在事件現場對當事人或人群開展心理危機干預、提供心理援助和心理疏導。工作人員主要由本校的和本地區(或本學區)的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職(兼職)教師、已獲得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上崗資格證書的教師組成。在他們的下面還應該建立若干個臨時性的工作小組,分別負責為事件現場外圍的人或人群(同學、教師、家長)提供適當的心理援助和疏導。這些小組的成員可以由接受過專門心理健康教育培訓的學校德育工作者、班主任和教師中的骨幹教師、團隊學生會幹部、學生中的“心理互助員”等組成。
3.維護系統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的維護系統是指在重大惡性事件發生後對當事人或人群,以及對與當事人或人群相關的人或人群提供補救性的、維護性的心理干預系統。維護系統的主要任務是:(1)由於種種原因,在重大惡性事件發生時,心理危機干預人員無法到達現場,因而採取事後補救性的心理干預,比如,學生服毒自殺未遂,被搶救回來後的心理危機干預;(2)重大惡性事件發生後,對當事人或人群的繼續跟蹤的、維護性的心理干預;(3)重大惡性事件發生後,對與當事人相關的人或人群的維護性心理干預,比如,某學生自殺後,或類似“馬加爵事件”發生後,對與當事人有密切交往的同桌、室友、同學、朋友等人群的維護性心理干預。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維護系統主要包括以下組成部分。
領導指揮組維護系統領導指揮組的建立按事件發生的區域來確定。在一所學校範圍內的,則以學校負責人為主;如果是在學區範圍內的,則以學區負責人和相關學校負責人共同組成。領導指揮組還應有上級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負責人和心理健康教育專家參加。
專業工作組維護系統專業工作組人員構成與應急系統專業工作組人員構成基本相同,其任務也基本相同。在進行維護性心理干預時,專業工作組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要科學區分和鑑別出已患有比較嚴重的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人員,要及時向上一級心理健康專業工作者求助,或及時轉介到當地醫療衛生部門。
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系列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團體心理輔導活動課、心理輔導講座、心理健康教育展覽等都是進行維護性心理干預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牽涉到的相關人群數量比較多的情況下。領導指揮組要根據所發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開設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系列,幫助不同的人群認識事件的性質、了解事件對自己心理的影響、宣洩或轉移內心的心理壓力、掌握自我心理狀態調節的技術。
以上是筆者對學校心理危機干預和學校心理危機干預系統構建的認識和討論,希望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希望得到同行們的指正,希望在中國學校教育中能儘快建立心理危機干預系統。關於學校心理危機干預過程的基本理論和技術,關於對不同重大惡性事件中的當事人或人群的干預技術,以及對相關人或人群的干預技術,將另外撰文與同行們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