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予從子遼①喜學書,嘗論曰:“書之神韻雖得之於心,然法度必資講學。常患世之作字,分制無法。凡字有兩字、三四字合為一字者,須字字可拆;若筆畫多寡相近者,須令大小均停。所謂筆畫相近,如‘殺’字,乃四字合為一,當使‘�’、‘木’、‘幾’、‘又’四者大小皆均;如‘�’字,乃二字合,當使‘上’與‘小’二者大小長短皆均。若筆畫多寡相遠,即不可強牽使停,寡在左則取上齊,寡在右則取下齊。如從‘口’從‘金’,此多寡不同也,‘�’即取上齊,‘扣’則取下齊;如從‘�’從‘又’,及從‘口’從‘胃’,三字合者,多寡不同,則‘叔’當取下齊,‘喟’當取上齊。如此之類,不可不知。”又曰:“運筆之時,常使意在筆前,此古人良法也。”
注釋
①遼:沈遼(1032―1085)。字�達,曾任酒稅、市舶司、軍資庫等監官,因事下獄,被流放。擅長詩文、書法。
譯文
我的侄子沈遼喜歡學書法,曾經議論說:“書法的神韻雖然要有悟性才能體會到,然而規矩法度是一定要靠講論學習的。常見世人寫字的毛病,在於合體字各部分的拆合安排沒有章法。凡是一字有用兩個字或三四個字合成的,應該使字字可拆開;如果筆畫的多寡相近的,要使它們大小勻稱。所謂筆畫的多寡相近,如‘殺’字,是四個字合為一字的,應當使‘�’、‘木’、‘幾’、‘又’四者的大小都均勻;又如‘�’字,是兩個字合為一字的,應當使‘上’與‘小’二者的大小長短都均勻。如果筆畫的多寡相差較多,則不可牽強地使之均勻,筆畫少的在左就在上面取齊,筆畫少的在右就在下面取齊。如從‘口’從‘金’,這是筆畫多寡不同的,二者合成‘�’字即在上面取齊,合成‘扣’字則在下面取齊;又如從‘�’從‘又’,及從‘口’從‘胃’,都是三個字合成一字的,兩邊筆畫的多寡不同,則‘叔’字應當在下面取齊,‘喟’字應當在上面取齊。諸如此類,都不可不知道。”又說:“運筆的時候,要常使每一筆的書寫法度在落筆之前已在心中形成,這是古人練習書法的良好方法。”
出處
《夢溪筆談》包括《筆談》、《補筆談》、《續筆談》三部分。《筆談》二十六卷,分為十七門,依次為“故事、辯證、樂律、象數、人事、官政、機智、藝文、書畫、技藝、器用、神奇、異事、謬誤、譏謔、雜誌、藥議”。《補筆談》三卷,包括上述內容中十一門。《續筆談》一卷,不分門。全書共六百零九條(不同版本稍有出入),內容涉及天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質、地理、氣象、醫藥、農學、工程技術、文學、史事、音樂和美術等。在這些條目中,屬於人文科學例如人類學、考古學、語言學、音樂等方面的,約占全部條目的18%;屬於自然科學方面的,約占總數的36%,其餘的則為人事資料、軍事、法律及雜聞軼事等約占全書的46%。
就性質而言,《夢溪筆談》屬於筆記類。從內容上說,它以多於三分之一的篇幅記述並闡發自然科學知識,這在筆記類著述中是少見的。
《夢溪筆談》詳細記載了勞動人民在科學技術方面的卓越貢獻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國古代特別是北宋時期自然科學達到的輝煌成就。
作者
沈括(公元1031~1095年),字存中,號夢溪丈人,北宋杭州錢塘縣(今浙江杭州)人,漢族。1歲時南遷至福建的武夷山、建陽一帶,後隱居於福建的尤溪一帶。公元1063年(仁宗嘉�八年)進士。神宗時參與王安石變法運動。公元1072年(熙寧五年)提舉司天監,次年赴兩浙考察水利、差役。公元1075年(熙寧八年)出使遼國,駁斥遼的爭地要求。次年任翰林學士,權三司使,整頓陝西鹽政。後知延州(今陝西延安),加強對西夏的防禦。1082年(元豐五年)以宋軍於永樂城之戰中為西夏所敗,連累被貶。晚年在鎮江夢溪園撰寫了《夢溪筆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