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
每個人的祖先數目都隨世代增加而按幾何級數遞增:每個人都有父母2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4人,曾祖父母和外曾祖父母共8人……如此類推,上溯10代,應有約1000個祖先(210=1024);上溯20代(僅600年左右),就應有約100萬個祖先(220≈106)。
理論上,每個後代都有均等的機會,從這100萬個祖先各繼承百萬分之一的遺傳物質。如果上溯50代~100代,得到的將是天文數字。每個人都繼承了龐大姓氏的血統,在每個人的家譜中,只要耐心地多上溯幾代,幾乎都能查到百家姓里所有的主要姓氏,同時沿父系和母系多上溯幾代,有時甚至能查到在歷史上極著名的人。
中國人的姓氏並不多,常見的100多個姓氏便囊括了近90%的漢族人口。不同程度的血緣婚姻(更不用說同姓婚姻)實際上不可避免地經常發生。
闡述
現代遺傳學已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人體每個細胞有46條(23對)染色體,染色體是遺傳信息(基因)的主要載體,每個人都只能從父母雙方各獲得一半的遺傳物質(即23條染色體)。
可以反過來從某個先輩出發,來估算先輩與後代在遺傳方面的數量關係。在後代中,基因減半的過程每傳一代都會發生一次,所以後代繼承某個特定祖先基因的數量,隨傳代次數的增加而按幾何級數迅速遞減。假定孔子的遺傳物質(“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類型的基因(事實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並且沒有血緣婚姻發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後裔就只繼承了1/64(26=64)的“孔子基因”,其餘63/64都來自外姓祖先。這就是說,就個體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孫的細胞中,46條染色體裡最多只可能有1條來自孔子,而其餘45條都來自外姓。再往下每傳一代,後代連一條孔子的染色體都沒有的機率就增加一倍,即越來越多的“孔子後裔”實際上沒有繼承孔子的任何遺傳信息。
以此類推,就群體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孫只繼承了約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孫只繼承了約一百萬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億億億,就只繼承了約1億億億分之一的“孔子基因”——這個數字與0沒有多大區別。
雖然經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偶然也會與姓孔的“孔子後裔”婚配(血緣婚姻),把帶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帶回到姓孔的“孔子後裔”之中,但中國傳統習俗強調“同姓不婚”,“孔子後裔”總是儘量選擇不姓孔的婚配對象,每代基因減半的發生機率仍然較大。
遺傳學上有個著名的群體遺傳平衡定律:如果群體很大,個體隨機婚配,且不考慮基因突變和自然選擇的影響,則群體中各種基因類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變。我們先假設“孔子基因”全部是與眾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時,中國實際人口約為1000萬,“孔子基因”在當時人口中所占的比率為千萬分之一。現在中國人口超過13億,是當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現代中國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為千萬分之一,在全國13億人口中總共應有約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80代以後的“孔子後裔”繼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1億億億分之一),遠低於全國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萬分之一),那么在全國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繼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額高於這個平均值。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過女性傳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後裔”。這些不姓孔的後代之間,由於不適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發生血緣婚配。從遺傳學的角度看,正是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後裔”更有資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傳人孟子(非“孔子後裔”)就認識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即先輩對後世的影響經5代就基本上斷絕。人們誇耀祖先往往是基於與某個顯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設,然而人類的遺傳物質在後代個體中稀釋(遞減)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輩的基因在第6代以後的某些個體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從遺傳學角度來說,我們整個社會應當淡化姓氏的概念,社會學界對所謂“姓氏文化”的研究,應立足於“文化”的傳承而不是荒誕的“血統論”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