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夜績

②相從夜績:聚集在一起,晚上一同紡麻織布。 ④必:一定。 ⑧會績:一同紡麻。

原文

《漢・食貨志》云:“冬,民既入①,婦人相從夜績②,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③。”謂一月之中,又得半夜,為四十五日也。必④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⑤,同巧拙而合習俗也⑥。
《戰國策》甘茂亡秦⑦出關,遇蘇代曰:“江上之貧女,與富人女會績⑧而無燭,處女相與語,欲去之。女曰,妾以無燭故,常先至掃室布席⑨,何愛⑩餘明之照四壁者?幸以賜妾。”以是知三代之時,民風和厚勤樸如此,非獨女子也,男子亦然。
《豳風》“晝爾於茅,宵爾索�”,言晝日往取茅歸,夜作�索,以待時用也,夜者日之餘,其為益多矣。

注釋

①民既入:民眾都待在家裡。
②相從夜績:聚集在一起,晚上一同紡麻織布。績,把麻搓捻成線或繩。
③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女子一個月可以做四十五天的活計。
④必:一定。
⑤所以:之所以是因為。省費燎火:節省燈火費用。
⑥同巧拙而合習俗也:相互取長補短,時間長了,便成為一種習俗。
⑦亡秦:逃離秦國。
⑧會績:一同紡麻。
⑨掃室布席:打掃屋子,鋪設席墊。
⑩愛:吝惜。
和厚:和睦淳厚。
《豳風》:詩經篇章,有一個系列,多反映人民的勞作場面。
茅:上山砍茅草。

譯文

《漢書・食貨志》上說:“到了冬天農閒時,老百姓都待在家中,婦女們聚集在一起,晚上紡麻織布,這樣做一個月可做45天的活。”就是說,一個月中,每天又多出半夜,這樣一個月就相當於四十五天。婦女們所以要聚集在一起,是為了節省燈火,相互取長補短,積久成俗。
《戰國策》記載,甘茂逃離秦國,出了關中地區,遇見了蘇代,就對蘇代說:“江上的一個貧家女子和富家女子一起織布,自己卻沒有燈燭,一起織布的女子們一起商量,想趕走她。貧家女說:‘我因為沒有燈,所以常常先到,打掃房屋,鋪設坐席,你們何必吝嗇照在四周牆壁上的餘光呢?希望把多餘的光亮賜給我。”從這可以知道夏、商、周三代時期,民風是如此的淳厚、樸素、勤勞。不但婦女如此,男子也是這樣。
《詩經・豳風》中說:“晝爾於茅,宵爾索�”,意思是指,白天男子上山採集茅草,晚上把茅草搓成繩子,以備冬日晚上用。夜晚作為白天的延續,它的好處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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