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縣地方稅務局

宜昌市夷陵區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7月。是主管全區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機構,機構級別與同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區地方稅務局受市地方稅務局與夷陵區人民政府雙重管理,以市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為主。區地方稅務系統的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幹部管理和經費開支均由市地方稅務局實行垂直管理。區地方稅務局機關內設5個科室(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征管科、稅費服務科和信息管理科),下設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和4個派出機構(小溪塔分局、霧渡河分局、龍泉分局、太平溪分局)。

機構職能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全省地稅系統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州、縣地方稅務機構職能配置、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意見的通知》(鄂政發〔2001〕49號),宜昌市夷陵區地方稅務局的主要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運用稅收槓桿,強化稅收的巨觀調控功能和稅收執法職能。

(三)負責全區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和國務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其他規費的征管工作。

(四)負責全區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根據經濟稅(費)源和市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規費計畫,編制全區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規費計畫,組織地方各項稅收、規費收入,努力完成稅收、規費任務。

(六)負責全區地方稅務系統的幹部教育和培訓;負責系統內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工作。

(七)負責全區地方稅收執法檢查。

(八)監督檢查全區地稅系統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黨紀政紀的情況。

(九)組織稅收政策宣傳和理論研究。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領導

趙鳳霞:夷陵區地方稅務局局長。主要分工:全面主持工作。

張 敏:夷陵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要分工:分管辦公室、監察考評科,聯繫霧渡河分局、太平溪分局。

盧春林:夷陵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要分工:分管稅費征管科、信息管理科,聯繫稽查局、龍泉分局。

黃世軍:夷陵區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主要分工:分管稅費服務科,聯繫小溪塔分局。

機構設定

(一)局機關設定5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征管科、稅費服務科、信息管理科。

辦公室

負責處理日常政務;負責公文制發、秘書事務、信息綜合、電文處理、稅收調研、文書檔案、信訪保密、稅收宣傳、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扶貧幫困;負責機構人員、公務員年度考核、勞動工資、職稱評定、學歷教育、培訓、退休幹部管理、系統文明創建、黨務、工青婦群團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日常管理;負責內部行政事務、物業及車輛管理、協調及後勤服務和保障工作、系統綜合治理;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監察考評科

負責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稅費征管質量考核;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幹部離任審計、效能監察、行風建設、“兩權”監督、廉政教育、信訪案件協查;負責重大決策、財務執行、大宗物品採購、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減免稅審理的監督;負責執法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的監督執行;負責工作的監督、檢查、督辦、考核、評價及過錯責任追究;負責與當地紀委、檢察機關和審計等部門的工作聯繫和協調;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稅費征管科

負責地方稅費政策法規管理;負責稅費源管理與分析及與其職責相關的納稅評估;負責發票、稅務登記的領用和日常管理及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的制定;負責根據稅源分析和納稅評估下達稅務稽查計畫;負責減免稅的審核;負責稅收法制宣傳普及;負責受理稅收政策諮詢;負責稅務文書的印製發放;按照法定程式和許可權,負責辦理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及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關於地稅方面的議案和提案;負責稅費管理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和協調;負責完成12366轉辦事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稅費服務科

負責稅收計畫編制、分解及會統報表的編制上報;負責重點稅源監控、稅收分析建檔和收入預測分析;負責地方稅費會統工作;負責稅費票證的領用和日常管理及相關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經費、財產、裝備和固定資產管理;負責納稅服務方面的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信息管理科

負責計算機業務系統、行政系統的後台管理、綜合運用工作;負責幹部職工計算機操作技能的培訓與日常指導工作;負責計算機網路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各項制度的制定與落實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更新計畫和公開採購的配合協調工作;負責計算機調配、使用、維護維修和報廢報損管理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二)直屬及派出機構和職能

直屬機構:稽查局;

派出機構:小溪塔分局、霧渡河分局、龍泉分局、太平溪分局。

稽查局:夷陵區地稅稽查局內設綜合股、稽查一股、稽查二股、審理股、執行股,涉稅案件偵破室掛靠稽查局。負責全區各類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和涉稅案件的地方稅收查處工作以及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

小溪塔分局:夷陵區地方稅務局小溪塔分局設有綜合股、計征股(辦稅服務廳)、管理股、交運股4個職能股室。負責管轄夷陵區屬、小溪塔街道辦、分鄉鎮、黃花鄉的地方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規費征管工作。

太平溪分局:夷陵區地方稅務局太平溪分局負責太平溪鎮、樂天溪鎮,三斗坪鎮、鄧村鄉四個鄉鎮的地方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規費征管工作。

龍泉分局:夷陵區地方稅務局龍泉分局負責龍泉鎮、鴉鵲嶺鎮兩個鄉鎮的地方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規費征管工作。

霧渡河分局:夷陵區地方稅務局霧渡河分局負責霧渡河鎮、樟村坪鎮、下堡坪鄉三個鄉鎮的地方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規費征管工作。

聯繫方式

地址:松湖路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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