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氣候峰會

天津氣候峰會

中方承辦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組第12次會議和議定書附屬檔案一締約方進一步承諾特設工作組第14次會議”,即聯合國今年第四次氣候談判會議將在天津舉行。這也是今年年底坎昆氣候峰會前各方的最後一次協商會議。

事件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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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年10月4日—9日
地點:天津梅江會展中心
人物:全世界4000多名氣候談判及NGO代表
事件:2010年聯合國第四次氣候談判大會

峰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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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至9日,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會議將於天津舉行。這是今年12月墨西哥坎昆氣候變化大會之前,氣候變化談判接力的最後一站。屆時,將有來自1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4000多名氣候談判代表出席。
這也是中國首次作為東道國承辦國際氣候談判會議。在中國代表團成員、國家發改委氣候變化司國際政策和談判處處長李高看來,這顯示了中國對推動氣候變化談判進程的重視,希望談判沿著正確軌道繼續往前走。

會議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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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談判會議的準確說法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稱《公約》)和《京都議定書》(下稱《議定書》)工作組談判會議。李高在為財新-《中國改革》撰寫的文章中說,天津談判會議是由締約方決定的《公約》《議定書》談判進程下的一次正常的談判會議。李高表示,哥本哈根會議以後,已開發國家散布一種論調,說多邊磋商進展太慢,沒有效率,要搞小範圍討論。但如果按這種思路推動談判,沒有體現公開透明、廣泛參與和協商一致的原則,可能會給整個談判帶來更多問題,這就是為什麼中國和其他開發中國家積極推動聯合國主渠道談判的原因,天津會議則是對這個主張很好的貫徹。
《公約》秘書處負責人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表示,聯合國系統多邊談判很重要的基本原則是全體性透明性,這兩個基本原則在哥本哈根會議上顯然並未很好地執行。“所以,我們對這兩個原則有一個全新的承諾,將確保這兩個原則在天津坎昆,以及以後的會議上得到實際貫徹。”
菲格雷斯女士還將中國政府主動承辦這次會議,解讀為中國對推動談判進程的承諾,以及中國為獲得一個有成果的坎昆會議而貢獻一己之力。
在天津,各國代表將磋商具體的談判案文,但究竟能夠取得何種進展還很難預料。

峰會觀點

與去年的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和今年的坎昆氣候變化大會等一年一度的《公約》及《議定書》締約方大會不同,天津會議是工作組的談判會議,沒有一定要取得某種成果的壓力。這裡所說的工作組,是指《公約》之下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組(AWG-LCA),以及《議定書》下不包括美國在內的已開發國家繼續減排特設工作組(AWG-KP)。去年12月,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曾被國際社會寄予厚望,但最終未能達成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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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2007年12月巴厘島氣候變化大會召開之後的近三年時間,各方談判一直處於“爭吵”狀態,在資金、技術轉讓、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等一些可立即執行的關鍵問題上未見到令人滿意的進展。已開發國家在哥本哈根會議上關於2012年之前向開發中國家提供300億美元快速啟動資金的承諾,至今未能落實。
現在距離《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結束僅有兩年時間。各國即使在明年的南非氣候變化大會上最終達成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定,到協定真正開始執行也還需要一段時間。
菲格雷斯女士說,各成員國政府已經意識到達成協定的緊迫性和重要性,而目前就談出一個試圖包含一切、解決所有問題的龐大協定並不現實,必須以一種謹慎並漸行的方式前進。

談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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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專家的分析,本次天津談判在氣候資金等問題上取得了一定進展,而在一些重要問題上,由於已開發國家推脫責任,與開發中國家的分歧依然很大。
綠色和平(Greenpeace)氣候能源項目資深主任李雁表示,天津談判的總體氛圍還是比較積極的,但也是特殊的,因為這是中國首次承辦的氣候變化談判。
她說,根據目前的談判進展,在氣候資金等問題上,坎昆峰會將有望做出決議,但在某些實質性問題如有關國家的減排目標上,統一認識非常艱難。
世界自然基金會氣候與能源項目主任侯艷麗女指出,已開發國家《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減排目標問題是今後氣候談判中的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然而遺憾的是,由於已開發國家沒有誠意推動談判進程,導致有關工作組的磋商十分緩慢。
李雁表示,各方將進行進一步的會談協調立場,“基礎四國”馬上就要舉行會談,據她所知,歐盟也會舉行內部磋商。這些會談都是在為坎昆峰會進行最後準備。
中國、印度、巴西和南非等“基礎四國”氣候變化部長級會議將於10日起在天津召開,會上還邀請77國集團主席國等其他開發中國家的代表參加。
多數與會人士都對氣候變化談判持現實而理性的態度,基本認為去年哥本哈根峰會的教訓應該汲取。接下來的坎昆峰會能否符合人們的預期,目前存在懸念

中方立場

積極推動談判

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國際政策和談判處處長、高級談判代表李高日前在北京地球村“可持續能源記者論壇”接受中國經濟時報等媒體聯合採訪時表示,去年的哥本哈根氣候峰會雖然在長期目標、資金、技術等問題上達成了一定的政治共識,形成了“哥本哈根協定”,但哥本哈根會議並沒有對今年的坎昆會議做任何安排,這造成了哥本哈根會議之後一段時間的混亂局面,中方的態度是,將繼續積極推動談判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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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氣候變化研究中心研究員張海濱在此間分析稱,國際氣候談判出現僵局,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在於已開發國家不願意放棄在現有的國際體系中的優勢地位,而已開發國家的傳統優勢地位建立在其排放占較大比例的基礎之上。
李高介紹,對於坎昆會議,中方有務實的目標期待,要繼續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全面推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兩個工作組的談判,在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轉讓等問題上爭取取得更多成果,為南非會議做好準備。他表示,坎昆會議最重要的是不能改變巴厘路線圖授權。中方希望,在坎昆會議成果基礎上,能在南非會議上達成有法律約束力的檔案,完成巴厘路線圖授權的談判,將目前到2020年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確定下來。南非會議以後,具體落實這些行動。
李高表示,目前各方對坎昆會議的預期比較務實,但達成有法律約束力檔案的基本條件不具備,這方面最大的障礙來自美國。美國在沒有立法的情況下,不可能參與形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檔案。但李高也強調,這並不意味著坎昆會議不能取得積極進展。
對於談判的未來進程,李高表示,中國將一如既往積極推動國際氣候談判。在減排指標方面,開發中國家應當繼續對已開發國家施加壓力。李高還表示,對於重要的議題,即便沒有最終完成談判,也要爭取能夠鞏固現有共識。比如說技術轉讓,適應、減少毀林排放和增加造林等。
對於談判的靈活性,李高稱,中方在原則以外的問題都可以體現靈活。比如技術轉讓,已開發國家有義務,開發中國家要建機制,具體怎么建可以商量,已開發國家的意見也可以考慮,但核心是已開發國家要承擔義務,這樣的機制要能夠促進技術轉讓發生。

資金技術難題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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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坎昆會議能否落實哥本哈根會議上已開發國家承諾300億美元快速啟動資金,李高表示並不樂觀。他說,從現在的情況看,已開發國家普遍存在給原來的ODA貼上氣候標籤,納入300億美元之中,而非單獨撥出“氣候資金”,這種做法將對談判進程產生“傷害”。張海濱則表示,由於已開發國家的傳統優勢地位是建立在其排放占較大比例的基礎上,因此已開發國家在對開發中國家的低碳技術的轉讓事實上非常有限。
此外,氣候談判中,開發中國家之間對資金、技術轉讓分配等會產生分歧。李高表示,開發中國家國情不同,關注點不同,有不同意見也是正常的。中國的明確意見是,開發中國家應團結在一起,爭取已開發國家多出錢,多出技術;但在如何分配資金和技術的問題上,中國不會與開發中國家爭。中國主張,在資金問題上,每一個開發中國家的權利都不能忽視,可優先考慮的是小島國家、最不已開發國家、非洲國家和一些遇到特殊困難的國家,但是中國獲取資金的權利不能被剝奪。
世界自然基金會能源項目主任楊富強也在此間表示,希望坎昆會議能進一步解決資金問題。他說,如果已開發國家拿出資金,基本上實踐了哥本哈根會議做出的承諾,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就能夠重新建立起信任關係,這對於推動氣候談判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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