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園管理條例

2010年2月,《天津市公園管理條例》已經完成起草工作,2010年上半年將正式實施。

條例介紹

《條例》要求公園環境管理必須實現無縫對接,雜物落地5分鐘內清除。

條例內容

2009年,天津市經過提升改造的八大公園向市民免費開放後,受到廣泛關注。但是隨著遊客數量劇增,一些負面效應也開始顯現。公園設備遭到破壞,亂扔垃圾、踐踏草坪不文明現象時有發生,給升級後的公園留下很多遺憾。針對這些不文明現象,天津市容園林委從去年開始著手《條例》的準備,做了大量的前期調研,在徵求多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草案已經完成。

《條例》將涵蓋大型開放式綠地、免費開放公園、社區公園和城市園林小品等各級城市綠化設施,並針對園內環境、景觀質量、植株成活率、公共設施管理和安保等方面進行規定,對公園的環境衛生和園林景觀進行格線化管理。

天津市公開招募的4000多名志願者已經在各大公園上崗,並且在維護公園環境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按照《條例》,有關部門將對公園的環境衛生和園林景觀進行格線化管理。按照園內一級道路2000平方米/人和綠地8000~10000平方米/人的標準,配置專業園林養護人員和清潔人員,把公園劃分為多個責任區,分屬不同的責任人,實現公園管理的無縫對接。再配以志願者監督,“完全可以實現雜物落地5分鐘內清除的目標”。天津市對志願者統一培訓,統一管理,為他們配備統一的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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