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章第二

《天子章第二》選自中國古代儒家的倫理學著作—《孝經》。這一章講述天子的孝道。天子雖然地位尊貴,但也是父母所生,天子如果能夠以身作則,愛敬父母,那么人民一定會受其感化,都能盡孝。

作品原文

天子章第二 
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孝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

詞語注釋

1. 天子:古代統治天下的君主。意為接受天命而治理人民,是天帝之子。
2. 愛親者,不敢惡於人:親愛自己父母的人,不敢憎惡別人的父母。惡,音wù,厭惡,憎恨。
3. 敬親者,不敢慢於人: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不敢輕易怠慢別人的父母。慢,輕慢,怠慢
4. 刑於四海:作為天下的典型。刑,通‘型’,法則,模範。四海,古代以為中國四境環海,故稱四方為四海,即天下。
5. 甫刑:《尚書·呂刑篇》的別名。呂侯(一作甫侯)所作。呂侯,是周穆王(武王第四代孫)的臣子,為司寇,穆王命他作書,取法夏時輕刑之法,以布告天下,故又名甫刑。
6. 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子一人有善行,天下億萬的民眾都仰賴他。一人,指天子。慶,善事。此處專指愛敬父母的孝行。兆,十億。(一說:,萬億。)

作品譯文

孔子說:“能夠親愛自己父母的人,就不會厭惡別人的父母,能夠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會怠慢別人的父母。以親愛恭敬的心情盡心盡力地侍奉雙親,而將德行教化施之於黎民百姓,使天下百姓遵從效法,這就是天子的孝道呀!《尚書·甫刑》里說:‘天子一人有善行;萬方民眾都仰賴他。’”

作品讀解

這一章書,是說明一國的元首應當盡的孝道,要博愛廣敬,感化人群。人無分種族,地無分中外,天子之孝,起感化作用,故為五孝之冠,列為第二章。
孔子說:“要親愛自己的父母,必先博愛。就不敢對於他人的父母有一點厭惡。要恭敬自己的父母,必需廣敬,就不敢對於他人的父母,有一毫的簡慢。”
元首的孝道,只要把親愛恭敬的誠心,盡到自己父母的身上,他的身教之德,如風吹草,自然風行草偃,很快的普及到百姓身上。外國人看見了,也要摹仿實行,爭相取法。大概這就是天子的孝道吧?
書經呂刑篇有兩句話說:只要國家的元首,他一人有敬親愛親可慶幸的事,那天下幾萬萬老百姓,都是歡欣鼓舞的仰賴效法,而敬愛他們自己的父母了。

出處簡介

《孝經》中國古代儒家倫理學著作。傳說是孔子自作,但南宋時已有人懷疑是出於後人附會。清代紀昀在《四庫全書總目》中指出,該書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遺言”,成書於秦漢之際。自西漢至魏晉南北朝,註解者及百家。現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全書共分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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