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一、資源概況
二、機構設定情況
大余縣林業局為大余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林政資源管理股、營林股、森工股、財務審計股、政策法規股,下屬單位有:林政管理稽查大隊、森防站、專業森林消防隊、生態林場、林木種苗站、3個省批木材檢查站(梅關木材檢查站、吉村木材檢查站、浮江木材檢查站)、11個林業工作站。屬縣政府下屬單位並掛靠縣林業局的有4個單位:防火辦、調處辦、綠委辦和項目辦。
三、林業用地160萬畝中各類面積的分類情況
1、在林業用地中,公益林面積82.0萬畝,商品林面積78萬畝;
2、在林業用地中,有林地面積146.6萬畝,灌木林地面積5.3萬畝,未成林造林地面積5.6萬畝,無立木林地面積2.5萬畝;
3、在146.6萬畝有林地中,防護林面積74.4萬畝,特種用途林面積5萬畝,用材林面積66.2萬畝,經濟林面積1.0萬畝;
在146.6萬畝有林地中,純林面積66.6萬畝,混交林面積52.3萬畝,竹林面積27.7萬畝;
四、林木蓄積量基本情況
全縣活立木蓄積4842731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積4550400立方米,疏林地蓄積721立方米,散生木蓄積275572立方米,四旁樹蓄積16038立方米。
五、天然林資源情況
天然林面積93萬畝,蓄積3331961立方米。
六、森林資源質量情況
林業用地每公頃平均蓄積45.17立方米(3.01立方米/畝),森林每公頃蓄積57.39立方米(3.83立方米/畝)
天然林每公頃平均蓄積53.62立方米(3.57立方米/畝)
人工林每公頃平均蓄積71.05立方米(4.74立方米/畝)
成熟林面積占森林面積的1.3%,成熟林蓄積占森林蓄積的2.4%。
機構職責
大余縣林業局機構設定及主要職能:
黨政辦:組織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衛、保密,建議提案督查督辦,業務接待以及機關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等黨務工作;指導林業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協助管理局機關和所屬企事業單位勞動工資、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全系統的勞動工資、勞動保護和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全系統的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林政股:審核和監督各鄉鎮、各單位執行森林限額採伐制度;監督管理木材運輸檢查;協助管理所屬木材檢查站和林業工作站。
營林股:負責檢查、督促、指導全縣營林工作;組織實施林農標準化培訓工作;組織實施科教興林工作。
森工股(生產經營股):指導林產工業、木竹經營利用及木竹精細加工生產和林業多種經營的開發;負責林業招商引資工作;審查、上報林業基本建設的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負責普法、安全生產、信訪、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國有林場和林區公路工作。
財計股:負責計畫財務、編報全縣林業綜合統計年報和其他定期報表。
政策法規股:負責林業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規範性檔案、林業行政許可的審查,監督林業行政執法,審核林業行政案件,組織辦理聽證會,負責全縣林地管理工作。
森防站:檢查、監督和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擬定轄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措施、發展規劃、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組織林業有害生物的定期普查和調查,掌握其發生、發展情況,為開展防治,劃定和調整疫區、保護區提供基礎資料;組織開展森林植物檢疫工作,承辦各項森林植物檢疫的現場或產地檢疫任務,簽發《植物檢疫證書》。
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制定本縣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野生動植物的規劃;組織調查野生動植物資源,制度並實施有關保護、採集、拯救、管理野生動植物的具體措施;依法管理和監督檢查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收購、出售、運輸、郵寄等經營利用活動;審核、發放全縣野生動植物和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有關證件,按規定收取野生動植物和自然保護區保護的有關費用。
林業產權交易中心:開展林業產權登記管理,提供林業科技、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林權抵押貸款服務,受理交易意向登記,收集發布產權交易信息。
種苗站:宣傳和貫徹有關林木種苗法規和政策,依法查處違法種苗生產和經營活動;負責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發放;提供林木種苗生產技術指導,指導、掌握全縣苗木生產,做好造林苗木信息服務工作;建議、推廣、引進林木新品種工作。
調處辦:調處縣內全民所有制單位之間、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全民所有制單位和集體所有制單位之間發生的山林權屬爭議。
林改辦:負責林權登記資料的輸機、製圖、制證、審核,負責林改來信來訪接待和處理,做好林改資料的歸檔工作。
林業調查設計隊:負責各類森資源調查、評估、採伐、造林等作業設計。
機關工會: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建設和改革,努力完成經濟和社會發展任務,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機關的民主管理,不斷提高職工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組織職工開展文體活動。
防火辦:貫徹、執行國家、省《森林防火條例》和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指示、決定;協調、檢查、監督鄉(鎮)、場和有關單位(部門)的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實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訂林區森林防火預防措施和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協調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協助縣、鄉(鎮)、場組建專業森林消防隊、半專業撲火隊伍和義務撲火隊伍,負責對撲火隊伍的業務培訓。
生態公益林辦:負責全縣生態公益林基層管護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全縣生態公益林的管理。負責全縣生態公益林基層護林員工資的審核;
綠委辦:宣傳國土綠化的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和督促開展義務植樹活動;收繳義務植樹綠化費;開展古樹名木建檔、保護工作。
項目辦(退耕辦、造林公司):負責全縣林業利用世行貸款項目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和協助搞好林業世行項目總體設計和年度施工設計;負責全縣林業世行項目的財務管理、物資採購和業務培訓;抓好全縣委託貸款造林投資及造林公司投資的資金回收工作;負責申報和編制全縣退耕還林工程實施方案及作業設計,並組織實施,做好政策宣傳和管理工作,對已實施的退耕還林工程堅持每年驗收兩次,按時兌現國家的錢、糧補助。
林政管理稽查大隊:負責依法查處縣內盜伐、濫伐林木、破壞珍稀野生動植物、非法運輸木竹其產品、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行政案件;監督林業站、木材檢查站、森林公安局林業行政執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