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制定全市統計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起草統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統一領導、監督檢查全市各區市縣、各部門統計工作和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的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及各區市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區市縣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和指導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統計局的各專業報表制度,組織實施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和發布制度。
(五)組織全市各區市縣、各部門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依法審批或備案全市各區市縣、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全市部門統計標準;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涉外調查。
(七)協助管理各區市縣統計局正、副局長,協助管理省統計局所屬調查隊的有關幹部人事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全市統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
(八)負責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各區市縣、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區市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九)收集和整理市外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市際間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合作項目。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會計核算、政府採購;統一管理全市縣及縣以上統計部門國家統計調查任務的統計經費、省統計局所屬調查隊的經費。
機關黨委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政策法規處主要職責:負責起草統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審核統計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並負責向市政府報送備案;組織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辦理行政執法檢查證、統計調查證等;監督檢查統計執法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登記工作;辦理統計行政處罰案件的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統計制度與信息管理處主要職責:監督和貫徹國家制定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統計調查制度、統計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及專項調查計畫;擬定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協調和制定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依法審批或備案各區市縣、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基礎業務建設;負責全市統計信息網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主要職責: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分析研究全市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組織編輯和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綜合年報工作;承擔統計新聞發布工作。
國民經濟核算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全市及各區市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區市縣國內生產總值;核算全市及各區市縣服務業增加值;負責金融統計調查;組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資產負債表和地區財政表;開展全市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及服務業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和指導各區市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農村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農業生產條件統計、農業經濟核算、縣域經濟統計;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工業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工業、交通、郵電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工業、交通、郵電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能源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能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區市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高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貿易外經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服務業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歸口管理的服務業、文化產業、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行業的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口和就業統計處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執法檢查處主要職責:依法對全市統計調查單位開展統計檢查;對統計違法行為予以查處;負責全市統計執法隊伍的建設和培訓;會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對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涉外調查實施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各部門和各區市縣的統計執法檢查工作。
人事處主要職責: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事、機構編制等管理工作;協助管理各區市縣統計局正、副局長和統計負責人的有關工作;協助管理省統計局所屬調查隊正、副隊長任免及有關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全市高級以上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組織審報工作;負責制定全市統計系統幹部培訓計畫,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主要職責: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下設事業單位
普查中心主要職責:承擔全市人口、工業、農業、科技、第三產業、投入產出和基本單位等普查、抽象工作,對普查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和開發利用。
數據管理中心主要職責:負責計算機網路環境、計算機軟體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各種大型普查的數據處理;統計資料庫建設;統計信息採集、處理、管理及發布等各環節的技術支持;網路安全及計算機病毒防治;計算機設備的維護、管理及計算機耗材管理;各級統計人員的計算機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統計教育中心主要職責:負責制訂全市統計專業培訓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統計幹部和基層統計專業人員培訓計畫,組織管理和協調統計教育培訓的各項工作。具體工作為: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統計專業資格考前培訓,基層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培訓,區市縣統計局長培訓等。按照中國統計幹部學院的部署,組織大連地區在職人員自學經濟學本科、會計與統計核算大、中專考試報名、輔導、組織管理等工作,同時與電視大學聯合組織會計與統計核算專科段“註冊視聽生”招生、輔導、組織管理等工作。
統計信息諮詢服務中心主要職責:負責編輯、發行“大連市統計年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統計法》和統計制度規定外提供的統計信息諮詢實行有償服務;承接國家機關、企事業等單位為發展市場經濟需要行的委託調查等信息、資料諮詢業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邢戰坤
分 管: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離退休幹部處。
副局長尹忠科:
分 管:國民經濟核算處、工業統計處、能源統計處、政策法規處、執法檢查處。
副局長安 旗:
分 管:機關黨委、人事處、統計制度與信息管理處、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處、普查中心。
副局長單聯峰:
分 管:辦公室、農村統計處、服務業統計處、貿易外經統計處、人口和就業統計處。
副巡視員袁成亮:
協助管理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處。
地理位置
地址:同仁街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