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制定全區統計規劃,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統一領導、監督檢查全區各街道、各部門統計工作和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的基本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統計指標體系,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核算全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統計局的各專業報表制度;組織實施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月度經濟動態、統計年鑑等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和發布制度。
(五)組織全區各街道、各部門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六)依法審批或備案全區各街道、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全區部門統計標準;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區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涉外調查。
(七)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本地區統計調查單位的統計人員業務指導和培訓;負責全區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考核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統計單位登記工作。
(八)健全全區主要經濟指標考核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區、街統計數據的考評工作。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區統計資料庫體系;制定全區各街道、各部門、各單位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十)收集和整理區外統計數據,組織實施與其它區市縣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事項。
(十一)承擔市調查隊交辦的各項統計工作和調查任務。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三)加強對各街道、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方案、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設4個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工業貿易統計科、農業統計科、服務業統計科。
其他事項
(一)根據《大連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區市縣統計信息中心機構編制有關問題>的意見》(大編辦發【2009】44號)檔案精神,將區統計局所屬的區統計信息中心更名為大連市旅順口區統計普查中心,並加掛旅順口區統計調查中心牌子,核增事業編制2名。調整後,人員編制9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其主要職責是:開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承擔國家大型普查、上級統計部門部署的專項調查和抽樣調查以及各種社會調查任務;負責本地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網路建設工作,建立區級資料庫系統,完成區級與各街道的數據網路連線。
(二)區統計局各內設機構的職責、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配置由區編委辦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領導班子
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梁 岩
統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王德良
統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夏炳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