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樂
散樂即我國的百戲和雜戲,它是由周代的民間樂舞發展而成的曲藝、雜耍和音樂結合成的一種節目,唐代年間與唐樂一起傳入日本。日本對散樂非常重視,朝廷指定散樂戶,以演奏散樂為世業,受國家的保護和獎勵。
歷史信息
遼宋金時期皆有散樂。散樂即百戲,它包含著各種民間音樂的新因素。宋代散樂有“雜手藝”、“歌舞”、“雜劇”之稱。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載:“散樂傳學,教坊十三部”,內容更為繁多,系指篳篥、大鼓、杖鼓、箏、琵琶、方響、拍板、笙、笛、舞鏇、雜劇、參軍、歌板諸項目。散樂中的歌舞表演圖象多有發現。如河南禹縣白沙宋墓壁畫散樂圖。中間有一女舞者。樂隊十人,所奏樂器為笙、篳篥、排簫、琵琶、橫笛、拍板、大鼓、腰鼓等。此墓有北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地券,墓主人趙大翁是兼營工商業的地主。此畫對面壁上繪趙大翁夫婦正對坐觀賞散樂表演。